关于征集漳县贵清山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的公告

审批
甘肃-定西-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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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质效,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根据《****商务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商务财务发〔2025〕156号)和《关于印发〈**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甘商务流通发〔2022〕347号)等文件要求,现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征集2025年开工并完成的乡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

实施主体为在**投资建设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且所申报项目未获得中央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周期需在2025年11月底前建设完成,申报项目内容必须保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项目支持方向及内容

2025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下达我县5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按照商务部《乡镇集贸市场(大集)改造升级清单》,重点支持以下内容:

1.地面、顶棚、墙壁等基础设施。

2.排水、供电、照明、停车场等公用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通信系统。

3.厕所、垃圾处理、冲洗消毒等卫生设施。

4.便民药箱等医疗救护设施。

5.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安置安全监控系统。

6.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配置物流仓储设施,包括冷藏、冷冻、常温、分拣等设备。

7.有条件的地方配置检验检测、电子结算等服务设施设备。

通过软硬件设施改造提升,将乡镇集贸市场打造成农村居民日常消费和社交重要场所。

三、项目征集要求

(一)需提交的资料。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建设类型(**、改造)、承办企业、总投资额、建设内容、建设周期及预实现功能等内容和项目负责人(职务和电话)。同时按照附件提供模板,提交申报材料,材料一式三份。

(二)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行业相关的经营资质和条件,财务管理规范,经营诚信守法,无重大责任事故、无失信行为、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记录、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等。

(三)征集时间。申报时间:2025年8月21日-2025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书面材料盖章报送至****401办公室(地址:**武阳镇武阳路43号,联系电话:0932-****804)。

附件1:乡镇集贸市场(大集)改造升级清单

附件2:申报资料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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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1日

附件1:

乡镇集贸市场(大集)改造升级清单

一、改造升级乡镇集贸市场(大集)的选择条件

1.当地有一定消费需求。

2.人口具有一定规模、且交通便利。

3.具有一定民俗文化特点。

4.当地居民在乡镇集贸市场(大集)购物占比较高,农特产品销售规模较大。

二、占道经营的市场(大集)尽量向固定场所改造。如固定场所改造困难,可配备移动售卖车或可移动的摊位,但要合理划分位置,保证交通等安全。

三、露天市场(大集)尽量配置顶棚,保证雨**可以正常交易。

四、乡镇集贸市场(大集)一般需建设改造设施

1.地面、顶棚、墙壁等基础设施。

2.排水、供电、照明、停车场等公用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通信系统。

3.厕所、垃圾处理、冲洗消毒等卫生设施。

4.便民药箱等医疗救护设施。

5.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安置安全监控系统。

6.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配置物流仓储设施,包括冷藏、冷冻、常温、分拣等设备。

7.有条件的地方配置检验检测、电子结算等服务设施设备。

五、按照生鲜、加工、干货、日用品等商品种类科学划分功能区,合理设置摊位。

六、根据当地的民族、地域、文化等特点,明确乡镇集贸市场(大集)的功能定位,打造商旅文娱购一体化的特色集市。

七、有条件的****政府作为主体,统筹使用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等财政资金,支持开展项目建设。

八、制定市场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规范市场秩序,加强日常监管。制定应急管理预案,应对市场纠纷、安全事件等情况。

九、鼓励市场开办或运营方建立统计制度,对市场日常交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电子商务、直播带货等,发展新业态,变“流量”为“销量”。

十一、针对当地的农特产品,在市场设置自产自销交易区,促进农民增收。

十二、鼓励探索通过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对传统乡镇集贸市场(大集)进行升级改造,运用信息化系统,采集交易数据,实时发布检测信息、价格信息、供销信息等数据,实现“价公示、可追溯、连成网”三大功能,全面提升市场的经营管理水平。

附件2: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资产状况、股东构成、企业性质等,发展历程、获**誉等情况。

二、项目申报条件有关佐证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行业从业资质和条件、财务管理正规相关证明。

2.无重大责任事故、无失信行为、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记录、在企业信用网查询的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等证明材料。

3.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相关手续证明材料。包括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土地证或土地预审文件或土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有关批复或证明文件。

4.其他认为有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所属方向、建设性质(**或改建)、实施建设地址(提供建设地址GPS 精准定位图)、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设计图和规划效果图等。

2.项目目前开展情况。建设现状(至少提供外观全景图、正面左右侧面图、内部建设图、已有的设施设备图、施工现场图等图片,图片下方需要配文字说明。

3.项目申报时已完成建设内容和投资情况,下一步项目计划建设主要内容及投资概算情况。

四、项目建设预期取得的成效

五、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1. 承诺内容主要包括:承诺申请项目无骗取财政资金,无刻意夸大投资规模,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无违法违规使用各级财政资金行为和记录;此次申报非重复申报,非多头申报;企业依法注册,合法经营,所申报项目无重大商业或法律纠纷;项目申报成功后,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方案、进度计划执行,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按项目建设要求提供相关建设信息,主动接受市县商务、财政、乡村**等部门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管,接受绩效评价,进行问题整改;承诺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为审核本项目而进行的必要核查等。

2.承诺如有违反上述内容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愿意放弃资金支持,申报单位及法人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包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承诺必须由申报单位盖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亲笔签字。

六、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统一用A4 纸双面打印,编写目录和页码,封面列明申报方向和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或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所提供各类复印件、佐证文件等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一式3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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