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学生平安保险比选项目(二次)比选文件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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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

学生**保险比选项目(二次)

比 选 文 件

委托代理编号:****

招 标 人:****

****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公告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二、投标人须知7

(一 )总 则7

(二) 比选文件8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1

(五)开 标11

(六)评 标12

(七)合同授予16

第三章 标的说明18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19

第五章 合同(供参考、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32

第1章 比选公告

****受****的委托,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采购活动。

一、比选项目情况

1、比选项目名称:****学生**保险比选项目(二次)

2、委托代理编号:****

3、评审方式:公开比选,综合评分。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投保金额分四档100元/人/年、120元/人/年、150元/人/年、180元/人/年,家长根据需要自主选择,保险责任:意外身故、疾病身故、意外伤残、疾病住院医疗、意外伤害医疗(门诊和住院)、重大疾病、校园活动意外身故、校园活动意外伤残等,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5、采购项目预算:分四档,分别为:100元/人/年、120元/人/年、150元/人/年、180元/人/年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参与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应选人具有《保险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十七条规定,****集团的,只能由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应选,比选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即对应“分支机构负责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选,不得转包或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选。

三、评标方法

采用经符合性审查合格后的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推荐排名第一名的参与比选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四、参与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5年08月22日起至2025年08月27日17:00,每天9:00~11:30,14:30~17:00(**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1)现场获取:投标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到****(**市**区银杉路与茶子山路交汇处**水晶郦城冠寓33楼)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4、未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五、参与比选文件的递交

1、比选截止:2025年08月29日14时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2、比选时间:2025年08月29日14时30分。

3、比选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市**区银杉路与茶子山路交汇处**水晶郦城冠寓33楼)。

4、响应文件的份数:一式叁份(一正两副)。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参加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参与比选人获取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有问题,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媒介

本****教育局官网、****官网发布

七、其他要求:

1、不按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比选文件发出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比选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补充和修改内容将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布给所有参与比选人,请参与比选人注意查收。补充和修改文件视为该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为使参与比选人在编制参选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比选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补充、修改通知中进行明确。标书代写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地 址: **市湘江新区梅**国际**东南片区近湖一路1号

电 话:151******4136

联系人:宋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游玉博、李玲

电 话:0731-****0752

地 址:**市**区银杉路与茶子山路交汇处**水晶郦城冠寓33楼

第二章 比选须知

比选须知前附表

注: 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二章第1.1款

采购项目

****学生**保险项目

第二章第2.1款

采购人

名称:****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151******4136

地址:**市湘江新区梅**国际**东南片区近湖一路1号

第二章第2.2款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人:游玉博、李玲

电话:0731-****0752

地址:**市**区银杉路与茶子山路交汇处**水晶郦城冠寓33楼

第二章第2.3款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

第二章第3.1款

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比选邀请

第二章第6.1款

联合体形式

√ 不接受

□ 接受

第二章第6.2款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第二章第7.1款

现场勘察

√ 采购人不组织

□ 采购人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二、比选文件

第二章第11.1款

提供比选文件期限

2025年08月22日至2025年08月27日

第二章第11.2款

获取比选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第二章第12.1款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08月29日14时30分 (**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第二章第16.4款

采购项目预算

分四档,分别为:100元/人/年、120元/人/年、150元/人/年、180元/人/年

第二章第18.1款

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提交的样品: / 、地点: / 。

第二章第19.1款

比选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第二章第20.1款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日(日历日)

第二章第21.1款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电子文件一份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第二章第22.2款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学生**保险项目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在2025年 月 日(星期 )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第二章第24.1款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市**区银杉路与茶子山路交汇处**水晶郦城冠寓33楼)

五、响应文件的比选与评审

第二章第31.2款

评审因素和标准

见附页1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第二章第36.1款

指定的媒体

****教育局:http://jyj.****.cn/

****:https://fzmxh.****.cn/

七、其他规定

第二章第40.1款

采购代理服务费

****教育局相关文件收取代理服务费3000元。

第二章第41.1款

其他规定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1、对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标书代写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标书代写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委员会评定。


附页1

评审因素和标准

序号

计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技术部分(48分)

承保服务方案

12

根据应选人承保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可操作性,提供的承保服务工作内容及承诺服务,承保工作流程的严密性进行综合评定(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承诺通过微信扫码等多种方式对保险方案进行宣导;

(2) 提供微信扫码等多种方式支付保险费;

(3) 推送承保短信至学生家长(监护人)的手机号码;

(4) 支持自助下载个人电子保单服务;

有缺漏项或不合理的,每处扣3分,有欠缺或不完善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2

理赔服务方案

12

根据应选人理赔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可操作性,提供的理赔服务工作内容及承诺服务,理赔流程、理赔时效的简单高效性等方面横向对比后进行综合评定(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明确5(含)人及以上的服务专员团队;

(2)能履行到校收取理赔案件,理赔时效性高;

(3)提供理赔资金到账短信服务通知;

(4)确定属于保险责任,在单证(资料)齐全的情况下,自服务人员收取资料起5个工作日内结案。

有缺漏项或不合理的,每处扣3分,有欠缺或不完善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3

售后服务方案

12

根据应选人售后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可操作性,提供的售后服务工作内容及承诺服务,售后工作安排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定(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

(2)接待客户上门咨询、提供咨询服务

(3)提供到校现场解答疑难及纠纷处置

(4)提供增值服务

有缺漏项或不合理的,每处扣3分,有欠缺或不完善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4

应急处理方案

12

根据应选人应急处理方案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规范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完善的客户投诉处理流程;

(2)提供来访、电话及手机线上等多途径投诉渠道;

(3****小组;

(4)承诺重大案件预付赔款、快速理赔;

有缺漏项或不合理的,每处扣3分,有欠缺或不完善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5

商务部分(22分)

偿付能力

4

根据应****公司2024年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评定:

1、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200%(不含)以上的计4分;

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80%(不含)—200%(含)的计2分;

3、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50%(不含)—180%(含)的计1分;

4、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20%(不含)—150%(含)的计0.5分;

5、120%(含)以下的计0分。

****公司经外部审计的2024年年度偿付能力报告****公司官网信息披露的2024年年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复印件,加盖应选人单位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6

风险综合评级

8

根据****总局公布的2024年1季度至2024年第4季度保险机构风险综合评级结果:

1、全部季度评为A类公司(AAA级、AA级、A级)计8分

2、每有1个季度评为B类公司(BBB级、BB级、B级),扣1分,最多扣4分;

3、每有1个季度评为C类公司(C级),扣2分,最多扣8分

4、任一季度评有D类公司(D级)的,此项计0分

(提供****总局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公司(法人机构)2024年1季度至2024年第4季度风险综合评级评价结果****公司官网信息披露的2024年1季度至2024年第4季度风险综合评级评价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应选人单位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7

保险服务质量

4

根据应****公司2024年度保险服务质量指数进行评定:

1、保险服务质量指数在94分(不含)以上的计4分;

2、保险服务质量指数在89分(不含)—94分(含)的计3分;

3、保险服务质量指数在85分(不含)—89分(含)的计2分;

4、保险服务质量指数在80分(不含)—85分(含)的计1分;

5、保险服务质量指数在75分(不含)—80分(含)的计0.5分;

6、保险服务质量指数在75分(不含)以下的计0分。

(****公司保险服务质量指数信息查询系统截图并加盖应选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消费者保护

4

根据****总局****办公室公布的2024****公司保险消费投诉指标情况(亿元保费投诉量和万张保单投诉量)进行评定:

1、亿元保费投诉量(件/亿元):①0件(含)-0.6件(不含)/亿元的,计2分;②0.6件(含)-1.0件(不含)/亿元的,计1分;③1.0件(含)-2件(不含)/亿元的,计0.5分;④高于2件(含)/亿元的,计0分;

2、万张保单投诉量(件/万张):①0件(含)-0.2件(不含)/万张的,计2分;②0.2件(含)-0.4件(不含)/万张的,计1分;③0.4件(含)-1件(不含)/万张的,计0.5分;④高于1件(含)/万张的,计0分。

(以****总局****办公室发布的《****总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辖内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 【湘金办便函〔2025〕85号】信息为准,需提供资料佐证,未提供的不计分)

8

业绩经验

2

1、应选人具有2023年1****学校提供家长自愿购买的学生人身保险服务的业绩经验,每提供一个业绩计0.5分,本项最高计2分。

****学校的业绩不重复加分,提供对****学校签订的学生保险服务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应选人单位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9

投标

价格

(30分)

比选报价

30

1、保险方案响应长教发〔2024〕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小学学生**保险方案参考值(见比选文件项目需求)中的保障范围和保费标准计28分。(格式自拟)

2、保险方案在参考值总保额基础上每新增5000元保额加1分,该项最多加2分(格式自拟)。

不满足该项评分标准第1条要求的不计分。

(注:服务期限内,若有新规下发,以新规的保障要求为准。)

响应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制造商产品彩页、虚假业绩、虚假证书等)、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行政监管部门严肃查处。


比选须知正文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比选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比选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比选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比选须知前附表。

2.3 “供应商”是指响应比选文件要求、参加比选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比选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比选采购活动。

2.4 “比选小组”是指依据有关规定组建,必须由大于或者等于80%的学生家长组成。

2.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022年印发)。

2.6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022年印发)。

2.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022年印发)。

2.8 “进口产品”****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比选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比选的费用

4.1 无论比选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比选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

6.1除比选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比选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比选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现场勘察

7.1供应商应按比选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除比选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比选。

9. 采购政策支持

二、比选文件

10.比选文件的组成

10.1 比选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章 比选邀请

第二章 比选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响应文件组成

10.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比选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 比选文件的提供期限

11.1比选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比选文件前附表。

11.2供应商应持比选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获取比选文件。

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比选须知前附表。标书代写

13.比选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标书代写

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比选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3.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比选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标书代写

三、响应文件

14.一般要求

14.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比选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4.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小组就有关比选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4.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4.4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4.5 供应商应按比选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5.响应文件的组成

15.1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比选响应声明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3)服务方案说明

(4)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5)报价一览表

(6)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5.2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6.报价

16.1供应商应当根据比选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6.2供应商应按第四章 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

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比选须知前附表。

17.供应商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7.3 除比选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18.样品提供

18.1 比选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比选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未在比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9. 比选保证金

19.1比选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比选保证金的,应按比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选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比选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比选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标书代写

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比选保证金,其交纳的比选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9.3供应商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比选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比选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9.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财政国库:

(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标书代写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4) 除因不可抗力或比选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0. 响应文件有效期

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比选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标书代写

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比选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21.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比选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响应文件的每一页均须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比选须知前附表。

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标书代写

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24.1 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比选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小组应当拒收。标书代写

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五、响应文件的比选与评审

25.比选程序

25.1比选程序:响应文件审查、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

26.响应文件审查

26.1 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比选资格条件。

26.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7.实质性响应

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比选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

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比****小组依据比选文件规定认定。比选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8.无效响应

28.1比选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比选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

(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

(3)应交未交比选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比选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

(4)响应文件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比选文件规定及要求的。

29.澄清

29.1 比选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0.响应文件评审

30.1****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价。

30.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比选须知前附表。

30.3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评审详见附页1。

30.4评审时,比选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

31.提出成交供应商

31.1比选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2.确定成交供应商

3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2.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3.比选终止

3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比选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3.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比选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4.重新评审

34.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小组未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5.保密及串通行为

35.1比选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5.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36.成交信息的公布

3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比选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

37.询问及质疑

37.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7.2供应商若认为比选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比选文件获取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场提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8.成交通知

3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8.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9.签订合同

39.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9.2比选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39.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七、其他规定

40.1采购代理服务费

40.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比选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41. 其他规定

41.1比选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比选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学生**保险项目

二、预算金额:分四档,分别为:100元/人/年、120元/人/年、150元/人/年、180元/人/年

三、服务范围:全校学生(具体人数以学生自愿投保人数为准)。****服务队伍,团队成员分工服确,有承保、理赔、培训等多方面的综合业务能力。在服务期限内,团队成员非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更。

四、保险方案

1.保险责任:意外身故、疾病身故、意外伤残、疾病住院医疗、意外伤害医疗(门诊和住院)、重大疾病、校园活动意外身故、校园活动意外伤残等。

2.具体保险方案如下表:

保障范围

方案一

方案二

方案三

方案四

疾病身故

30000

40000

40000

50000

意外身故

30000

40000

40000

50000

意外伤残

30000

50000

60000

70000

疾病住院费用补偿

40000

50000

70000

70000

意外伤害费用补偿
(含门诊和住院)

60000

70000

120000

120000

重大疾病保险金

100000

100000

100000

100000

校园意外身故责任

170000

160000

160000

150000

校园意外伤残责任

170000

160000

160000

150000

意外微创美容缝合

/

4000

5000

6000

意外创伤牙齿修复

/

4000

5000

6000

狂犬疫苗接种医疗

/

2000

3000

4000

猝死

20000

30000

50000

100000

保额合计

650000

710000

813000

876000

保费

100元

120元

150元

180元

注:服务期限内,若有新规下发,以新规的保障要求为准。

五、工作职责

1.解答采购人日常保险咨询;

2.按采购人要求制定投保流程;

3.协助采购人处理好突发意外伤害事故;

4.为学生提供相关保险常识和理赔咨询服务;

5.办理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六、服务要求

1.供应商每月至少一次沟通工作、保险理赔情况汇报、下一步服务工作构想等。

2.本项目服务期内,供应商保证项目服务人员的稳定性,切实保障对本项目实施和服务水平不因人员变化而受影响。指定服务人员在履行保险服务工作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供应商负责处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出险报案查勘时效

供应商接到报案后,要求服务人员及时跟进并协助被保险人办理理赔事宜,告知理赔资料的收集与准备。

4.统一理赔流程

每个赔案都有专门理赔人负责。在整个处理过程中被保险人可随时与专门理赔人联系,查询理赔进展或询问案情。供应商设立365天×24小时专用报案电话,接到报案后当即向被保险人及时、详细地介绍理赔程序和所需单证。为保证服务质量,实行专人负责联络制度,指定服务联络总负责人。

5.统一赔案收集

为保证被保险人赔案及时受理,赔款及时到账,供应商的服务团队协助出险人进行赔案资料收集工作。

6.统一理赔时效

(1)简易案件:资料齐全,申请金额≤30000元的案件,理赔时限为3个工作日。

(2)常规案件:资料齐全,申请金额>30000元的案件,理赔时限7工作日。

(3)特殊案件:理赔时限为15工作日。

7.协调服务

重大赔案:建立重大、疑难或争议案件的协调处理机制。为保证被保险人能及时得到有效的救治,使家属能得到最大慰籍,供应商需特事特办,开通绿色通道加急理赔案件处理。

8.供应商需对采购人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不得透漏给第三方。

9.投保流程:

(1)投保人年保费一次性缴纳,****学校投保学生提供“致家长的一封信”(保含投保须知、保险方案、理赔流程)。

(2)支付方式:****学校投保学生提供“致家长的一封信”自行扫码投保(投保金额分四档 100元/人/年、120元/人/年、150元/人/年、180元/人/年,家长根据需要自主选择)支付保险费。

(3)投保人在完成支付后,可自行下载电子保单。

七、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付款人:由学生家长(监护人)自愿投保,自行支付

4.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响应/偏离),否则投标无效。


第四章 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

一、比选响应声明

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

附件2-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2-2:比选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附件2-3:比选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附件2-4:其他说明

三、服务方案说明

附件3-1:服务方案说明

附件3-2:主要人员简历表

四、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五、报价一览表

附件5:报价一览表

六、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一、比选响应声明

致 (采购人):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的比选文件(采购代理编号: )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比选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比选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标书代写

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式 二 份和电子文件 一 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

四、我方愿意按比****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五、我方承诺遵守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标书代写

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较大数额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4)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1,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

附件2-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电子邮箱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

注册号码

注册地址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营业范围(主营)

营业范围(兼营)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附件2-2

比选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

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2-3

比选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备注:提供第二章 比选须知第3.1款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附件2-4

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

提供其他资格证明资料

三、服务方案说明

附件3-1:

服务方案说明

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三章规定和评审因素和标准要求编写项目服务方案。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2:

拟任本比选项目主要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备注

备注:提供人员的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序号

比选文件条目号

采购规格/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

响应与偏离

说明

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2、属比选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报价一览表

附件5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编号

保险方案

报价

小写: 元

大写: 元

合同周期

项目负责人

备 注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提供比选文件或评审因素和标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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