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木县人民法院普法宣传用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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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法院普法宣传用品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效果,根据工作需要,需制作一批法治宣传资料和宣传物品。现向社会公开询价进行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四、采购预算:11。52万元(大写:拾壹万伍仟贰佰圆整)。

五、交货(安装)地点:****。

六、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8月25日下午18:00。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相应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限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拟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完税证明或相关票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自拟声明)

6.本项目要求消防设施品牌为行业内一线品牌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行贿犯罪纪录(提供网页截图,且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时间之内);

8.投标人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项目相关经营范围(注:以发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的时间及范围为准);

9.执行《****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提供相应声明)。

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时需携带原件(备查)、施工图、效果图,并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不予报名,不允许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八、承接方式

1.根据财务部****法院内控制度,确立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2.在“****”微信公众号公示并公开邀请至少三****公司参加竞争性磋商。

3.此次评标采取综合评标法,****公司资质,****政府单位**的相关情况,好中选优,****公司承接。标书代写

九、联系人(联系方式):**顿珠,176****0974

十、报名方式及地址:工作时间将材料递交****法院综合办公室或投递邮箱(****@163.com)

十一、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3:00 15:30-18:0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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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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