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0吨PS塑料框条项目(一期)

审批
山东-济宁-梁山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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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832MADAUTA652杨志强
杨志强**省**市**县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1000吨PS塑料框条项目(一期)****
2021版本:053-26--053塑料制品业292C2927-C2927-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市**县 ****经济开发区 ****政府驻地东800米,樱花路以西,梁五路以北)
经度:116.02527 纬度: 35.79407****环境局****分局
2025-01-26
济环报告表(**)〔2025〕5号****0832MADAUTA652001W
2025-04-07150
15****
****0832MADAUTA652****
****0832MADAUTA652******公司
****0883MA3N8PN95D2025-04-01
2025-04-022025-04-07
2025-07-212025-08-15
http://www.****.com/news.asp?id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该项目为**项目,****开发区樱花路以西,梁五路以北(东经116度1分31.188秒,北纬35度47分39.313秒)。该项目为**项目,****开发区樱花路以西,梁五路以北(东经116度1分31.188秒,北纬35度47分39.313秒)。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1000吨PS塑料框条年产500吨PS塑料框条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配料上料:人工将外购的苯乙烯颗粒和ADC发泡剂按一定比例投入拌料机中,拌料机在密闭状态下进行搅拌混合,混合后的物料通过管道输送至上料机的料仓内。由于聚苯乙烯为颗粒状(粒径约2~4mm),配料上料过程基本不会产生粉尘,因此在配料上料过程产生的粉尘主要来源于粉状物料ADC发泡剂,ADC发泡剂单次添加量较少,该部分配料投料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该工序会产生粉尘、噪声以及废包装袋。 挤出、冷却:混合好的物料从料仓加入,通过螺杆机筒旋转加压方式(机筒外有加热圈加热,将塑料原料塑化),连续地将塑化好的成型物料从挤出机的机桶中挤出,熔融物料通过机头口模成型为预支相仿的连续体,用牵引装置将成型品连续地从模具中拉出,同时进行冷却定型,使挤出的连续体失去塑性状态变为固体,挤出半成品框条。挤出成型的温度为180-200℃(电加热),半成品框条挤出时经水浴冷却(挤出口跟装有冷水的水槽紧密连接,半成品框条一经挤出后立即进入水槽冷却),冷却循环用水2月外排一次。聚苯乙烯的热分解温度大于300℃,因此在挤出过程中,原材料基本不会发生热分解。该工序会产生冷却水、冷却废液、有机废气、臭气浓度、油烟颗粒物、噪声。 烫金:根据生产需要,选择不同花纹的烫金膜安装在热转印机上,通过热转印机(电加热,加热温度130-150℃)将烫金膜上的花纹转印到框条上,转印时间约为 2秒/张烫金膜。该工序会产生臭气浓度、噪声、废烫金膜。 牵引、切割:烫金后的框条通过牵引机牵引至切割工序,利用切割机把框条切至客户所需的大小尺寸。该工序会产生粉尘、噪声。 检验:对上述切割工序完成后的产品进行检验,检验产品直径及内径是否统一、表面 是否有瑕疵等,产品经检验合格后进行打包入库。 不合格品破碎、造粒、回用:检验产生的不合格产品经过破碎机破碎成片状,再经造粒机电加热挤出(加热温度170~180℃)后,再进行切粒,切粒后回用于生产。该工序会产生粉尘、有机废气、噪声。配料上料:人工将外购的苯乙烯颗粒和ADC发泡剂按一定比例投入拌料机中,拌料机在密闭状态下进行搅拌混合,混合后的物料通过管道输送至上料机的料仓内。由于聚苯乙烯为颗粒状(粒径约2~4mm),配料上料过程基本不会产生粉尘,因此在配料上料过程产生的粉尘主要来源于粉状物料ADC发泡剂,ADC发泡剂单次添加量较少,该部分配料投料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该工序会产生粉尘、噪声以及废包装袋。 挤出、冷却:混合好的物料从料仓加入,通过螺杆机筒旋转加压方式(机筒外有加热圈加热,将塑料原料塑化),连续地将塑化好的成型物料从挤出机的机桶中挤出,熔融物料通过机头口模成型为预支相仿的连续体,用牵引装置将成型品连续地从模具中拉出,同时进行冷却定型,使挤出的连续体失去塑性状态变为固体,挤出半成品框条。挤出成型的温度为180-200℃(电加热),半成品框条挤出时经水浴冷却(挤出口跟装有冷水的水槽紧密连接,半成品框条一经挤出后立即进入水槽冷却),冷却循环用水2月外排一次。聚苯乙烯的热分解温度大于300℃,因此在挤出过程中,原材料基本不会发生热分解。该工序会产生冷却水、冷却废液、有机废气、臭气浓度、油烟颗粒物、噪声。 烫金:根据生产需要,选择不同花纹的烫金膜安装在热转印机上,通过热转印机(电加热,加热温度130-150℃)将烫金膜上的花纹转印到框条上,转印时间约为 2秒/张烫金膜。该工序会产生臭气浓度、噪声、废烫金膜。 牵引、切割:烫金后的框条通过牵引机牵引至切割工序,利用切割机把框条切至客户所需的大小尺寸。该工序会产生粉尘、噪声。 检验:对上述切割工序完成后的产品进行检验,检验产品直径及内径是否统一、表面 是否有瑕疵等,产品经检验合格后进行打包入库。 不合格品破碎、造粒、回用:检验产生的不合格产品经过破碎机破碎成片状,再经造粒机电加热挤出(加热温度170~180℃)后,再进行切粒,切粒后回用于生产。该工序会产生粉尘、有机废气、噪声。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挤出、造粒产生有机废气、油烟颗粒物、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水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DA001排气简排放。项目外排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2019)表1般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外排挥发性有机物、甲苯、苯乙烯、乙苯有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801.6-2018)表1及表2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排放限值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 加强非正常工况及无组织废气排放管理,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甲苯、乙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801.5-2018)表3标准,苯乙、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挤出、造粒产生有机废气、油烟颗粒物、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水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简排放。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外排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2019)表1般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外排挥发性有机物、甲苯、苯乙烯、乙苯有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801.6-2018)表1及表2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排放限值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落实总量确认书(LSZL(2025)1号)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颗粒物<0.014ta、VOCs<0.24ta6、加强涉环保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标志牌。 项目要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加强了项目和环保设施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落实了企业主体责任。开展了对环保设施的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依据标准规范建设了环保设施,认真落实了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指施。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了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了标志牌。企业于2025年4月7日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0832MADAUTA652001W)。项目一期主要污染物氨氮排放总量核算结果为0.****225t/a、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核算结果为0.02064t/a、颗粒物排放总量核算结果为0.0105t/a。****生态环境局****分局规定的氨氮管理指标0.0036t/a、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0.24t/a、颗粒物总量指标0.014t/a要求。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和遵循“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及循环经济”原则,不擅自变更生产工艺规模和性质;不采用国家禁止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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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0105 0.014 0 0 0.011 0.011 /
0 0.0206 0.24 0 0 0.021 0.021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水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2019)表1般控制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801.6-2018)表1及表2限值要求 水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挤出、造粒DA001排气筒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2.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43kg/h,苯乙烯、甲苯、乙苯未检出,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35kg/h,臭气浓度最大值478无量纲;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及表2标准;(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60mg/m3,排放速率≤3kg/h甲苯排放浓度≤5mg/m3,排放速率≤0.3kg/h乙苯排放浓度≤50mg/m3,排放速率/3kg/h苯乙烯排放浓度≤20mg/m3,排放速率/kg/h),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的要求,(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排放速率≤3.5kg/h),有组织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及表1标准要求(2000无量纲)。厂界无组织排放VOCs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0.68mg/m3;厂界无组织排放苯乙烯两日未检出;厂界无组织排放甲苯两日未检出;厂界无组织排放乙苯两日未检出;厂界颗粒物排放VOCs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0.403mg/m3;厂界排放臭气浓度两日未检出;厂内车间外VOCs1h平均浓度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0.95mg/m3;厂内监控处任意一次VOCs浓度值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0.88mg/m3。厂界无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甲苯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VOCs2.0 mg/m3、甲苯0.2 mg/m3);苯乙烯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无组织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及表1标准要求(20无量纲),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1.0 mg/m3)。厂内无组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厂内监控处VOCs1h平均浓度值6mg/m3;厂内监控处任意一次VOCs浓度值20 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用低噪声设备,产生噪声的设备合理布局,采用隔音、吸声、减震等措施处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 选用低噪声设备,产生噪声的设备合理布局,采用隔音、吸声、减震等措施处理 本项目厂界的昼间等效声级噪声最大值为57.6dB(A),夜间等效声级噪声最大值为47.8dB(A),夜间偶发噪声最大声级噪声最大值为64.4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2类标准要求(昼间等效声级≤60dB(A);夜间等效声级≤50dB(A);夜间偶发噪声最大声级≤65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000吨PS塑料框条项****1000吨PS塑料框条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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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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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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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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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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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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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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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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