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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 ****保障局 |
| 成文日期: 2025-08-22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项目名称:汤头沟镇********社****园区提质增效项目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承建的汤头沟镇********社****园区提质增效项目,施工合同额为55.66129万元,且未发现该单位在1年内承建的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按照《**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对该项目拟免于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6日,如发现该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在公示期内向**市****社会保障局举报。
受理举报地址:****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股(**县兴洲路27号****社会保障局612室)
举报电话:0314-****562。
****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