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提高新设市场主体开办效率,降低企业开办成本,继续做好**区新一轮新设市场主体(包含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费刻制印章服务工作,确保市财政印章刻制专项拨款的安全有效使用、筑牢政府采购廉政防线,现将申请承接印章刻制业务的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申请印章刻制机构资质条件
1、申请承办印章刻制的机构应具备完善的公章刻制与配送服务能力。持有有效期内的《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且企业成立时间满1年(截至《承诺书》签署日)。
2、承诺不从事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同一主体直接控股、具有管理关系的不同经营主体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3、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管理部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近三年内存在与刻章业务相关的“12345热线”投诉与纠纷的,不得申报。
4、承办印章刻制的机构在服务期内出现前款所述问题之一的,服务期满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
二、服务内容与要求
(一)服务标准
1.刻章范围:免费为新设市场主体刻制包含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人名章,共5枚;
2.时效要求:******局公章备案管理系统推送信息起60分钟内完成刻制并交付至**市**区庆园街60****中心二层市场监管服务厅(因刻章系统故障造成的问题由承办机构自行联系**系统协调解决);
3.质量要求:符合**部门印章刻制标准。
(二)服务管理
1、符合条件的机构可签订《承诺书》,承办机构须严格按照承诺事项履行约定职责。如有违反,我局将解除**关系,相关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损失赔偿等责任)由承办机构自行承担。
2、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12个月,自符合条件的承办机构按期提交的印章刻制《承诺书》等材料被我局确认接受之日起算。
三、申请流程
(一)提交材料
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29日(法定工作日9:00-17:00);
地点:**区庆园街60****中心二层企业一站式服务专区;
材料清单:
1.承诺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特种行业许可/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代理人即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原件;
6.申请机构填写《2025-2026年度**市**区印章刻制服务登记表》及电子版各一份。
(二)注意事项
1.拟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机构(无论是否原有**)应于2025年8月29日截止时间前提交完整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2.原**机构未按期重新提交申请材料的,自原约定服务期截止日起终止**,不再推送新设市场主体印章刻制相关信息,已推送但未完成刻制的订单,仍由原**机构按约履行完毕。
联系人:马菁泽 电话:6910 3252
监督电话:6918 8920 ****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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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