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灵山县魅荔之星食品有限公司豆腐、米粉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审批
广西-钦州-灵山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2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2025年08月18日
标 题:****关于**县****公司豆腐、米粉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发文字号:灵审批涉农〔2025〕22号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8日
****关于**县****公司豆腐、米粉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2025-08-18 10:25

**县****公司:

你单位递交的《取水许可申请书》及委托****编制的《**县****公司豆腐、米粉项目建设项目水**论证表(A)》(以下简称《水**论证表》)已收悉,《水**论证表》于2025年7****水利局审查通过,认为《水**论证表》论证内容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GB/T35580-2017)的要求,可作为办理取水许可的依据。

经审查,贵单位提交的申请取水建设项目,符合取水许可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取水许可审批意见如下:

一、同意**县****公司取水许可申请,****小学的配套服务项目,属于**项目,拟建设年产豆制品2500t、鲜米粉3300t的生产线,需要将井水作为备用水源,保证在自来水供水系****学校供应豆腐、米粉。取水地点:**县灵城街道香山路46号,取水水源为地下水,项目设置1口水井,坐标为东经109°17′52.3″,北纬22°26′23.97″,井深35m,井径35cm,年取水量2.0025万m3。取水类型为自备水源,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项目行业类别为“豆制品制造”、“其他方便食品制造”,取水方式为机械提水,日取水量为160.2m3/d,年取水量为2.0025万m3/a,最大取水流量为0.0033m3/s,取水保证率为95%。

二、同意《水**论证表》中对取用水合理性的分析结论。项目日取水量160.2m3,豆制品用水定额为5m3/t﹒d,鲜米粉用水定额为5.862m3/t﹒d,用水符合**《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DB45/T 678-2023)。项目取用水合理,水源的水量、水质满足用水要求,取退水满足**县水**管理“三条红线”的控制目标、区域水**配置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鼓励类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取用水过程基本合理。

三、同意项目退水方式。本项目年退水量1.3060万m3,项目不设置入河排污口,退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后排入**县城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钦江。基本同意项目退水方案。

四、在每年的12月31****水利局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按规定缴纳水**税。

五、如本项目取水、退水量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

2025年8月18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