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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示范区“保交房”有关要求,为保障群众利益,结合自然**部《关于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经研究,拟对**壹号院10#、12#、13#、19#、20#住宅楼工程分批规划条件核实,并出具规划条件核实意见。基本情况如下:
**壹号院规划20栋住宅楼,1栋配套商业及2栋大门,1栋幼儿园,配建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其中2#、3#、4#、5#、6#、11#栋住宅楼、商业及大门和2#、3#、4#、5#、6#、11#栋住宅楼地下车库已按保交房要求完成规划核实。
本次规划核实范围:
10#楼:地上10层,地下2层,地上建筑面积5999.70㎡,地下建筑面积708.50㎡;12#楼:地上20层,地下1层,地上建筑面积14964.62㎡,地下建筑面积158.10㎡;13#楼:地上6层,地下2层,地上建筑面积3484.62㎡,地下建筑面积706.17㎡;19#楼:地上8层,地下2层,地上建筑面积4781.94㎡,地下建筑面积725.88㎡;20#楼:地上20层,地下1层,地上建筑面积14964.63㎡,地下建筑面积168.45㎡。
配套设施情况:10#、12#、13#、19#、20#住宅楼地下车库基本建成,正在进行规划实测,建设单位承诺2026年3月交付;幼儿园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25年5月26日),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建设单位计划2025年12月开工,2028年6月竣工,2028年7月验收。
按照规划管理的有关程序,现向广大业主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公开征询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于公示期内(2025年8月21日-8月28日)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向我局反馈。
联系电话:029-****2645
联系地址:杨凌示范****示范区****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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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