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餐厨废弃物**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委托****承担“**市**区餐厨废弃物**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市**区餐厨废弃物**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项目(变更)
建设单位:****
项目地点:**省**市**区七眼桥镇八角硐村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在原有项目扩建餐厨垃圾生产线一条,设计日处理能力为140t/d(湿垃圾);包含碳源生产线一条,设计生产能力为100t/d;有机肥生产线一条,设计生产能力为50000t/a。总占地面积约12000m2,总投资为2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区七眼桥镇八角硐村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37****4449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地址:**省**市******开发区****园区白金大道3491号中科院**绿****研发中心1号楼
联系人:陶工
联系电话:182****0196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下载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对该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链接: https://pan.**.com/s/1R5KH53VWVCoSXorzX_IAlwpwd=5vme 提取码: 5vme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