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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部、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3〕166号)和《******厅、****财政厅关于公布**省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3〕5号)文件规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测算依据,对拟出让的探矿权进行出让收益测算结果公示。
一、拟出让地热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 目 名 称:**省济****政府南地热普查
勘 查 矿 种:地热
地 理 位 置:**市**区回河街道南
面 积:5.14平方千米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二、出让地热探矿权起始价测算方法和结果
起始价=起始价标准 x 成矿地质条件调整系数 x 勘查工作程度调整系数 x 矿业权面积。
51.4万元=2万元 x 2.5 x 2 x5.14
通过文件规定的测算方法测算,**省济****政府南地热普查出让起始价格为51.4万元
现将**省济****政府南地热普查出让收益测算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9月4日。若公示期内有异议或投诉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反映。
联系人:张遵禄,联系电话:****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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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