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泸溪县岩牛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补充设计审批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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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除险加固工程补充设计审批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5-08-22 09:34:17


申请人:泸****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晓军职务:总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22MB0N91716C

住所地:**县武溪镇**路42号


ー、你单****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补充设计报告申请事项我局已依法受理。

二、****中心对《**省****除险加固工程补充设计报告》(以下简称《补充设计》)进行了评审。编制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对《补充设计》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提交了《补充设计》(报批稿)。经复核,修改后的《补充设计》(报批稿)基本符合规程规范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172项、《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基本同意《补充设计》(报批稿),补充设计概算投资88.21万元。

三、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和安全管理监督体系;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切实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建设资金,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严格验收管理;落实工程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经费,加强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本工程日常监督****水利局负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工****水利局组织竣工验收。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许可决定书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省****除险加固工程补充设计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局

2025年8月21日

附件


《****除险加固工程补充

设计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2025年8月4日,州水利局在**市组织有关专家对《****除险加固工程补充设计报告》(以下简称《补充设计》)进行了技术评审,参加会议的有:州水利局、****水利局、报告编制****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听取了编制单位关于该《补充设计》主要内容的汇报,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补充设计》进行了修改补充,形成主要技术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除险加固补充设计的必要性

****水库坝址位于**县浦市镇毛茂田村,水库总库容13.26万m3,设计灌溉面积250亩,保护下游耕地100亩,保护人口200多人,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生态用水的小(2)型水库。

2022年9月,****水利局****水库进行了安全鉴定,****水库大坝为三类坝;2025年2月19日,****水利局以“州水许〔2025〕30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批复概算投资165.55万元,批复主要加固项目和内容如下:1.挡水建筑物:坝顶加高硬化并重建路肩,上游侧新增波形防护栏杆;上游坝坡六棱块局部破损处拆除重建,**工作踏步;下游坝坡草皮护坡,**工作踏步,两侧**排水沟,排水棱体拆除重建,棱体底部设排水沟。2.输水建筑物:输水高涵和输水低涵封堵;**卧管、消力井及定向钻输水管道。3.泄水建筑物:消力池拆除重建,消能坎后**尾水渠。4.管理及监测设施:新增管理房、水库名称大字、七合一管理标志牌、大坝照明设施、防汛砂池及上游坝坡水位尺。

2025年7月18日,施工单位对排水棱体部位拆除重建开挖时,坝脚中部偏右位置212.50m高程处发现集中渗漏现象,渗流量在20~35L/min,其上至217.00m高程外坡坝面存在散浸现象。主要原因是在高水位情况下,库水从坝基接触带坝基残坡积层渗出,坝体与坝基接触带已形成渗漏通道。

****水库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对该水库进行除险加固补充设计是十分必要的。

二、洪水复核

同意补充设计采用初步设计批复的水文计算成果。

三、工程地质

基本同意本工程施工中通过坑探发现的坝基接触带地质情况及分析结论。

四、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本次补充设计不改变枢纽工程原有的任务和规模。

(二)基本同意补充设计对坝体进行充填灌浆和坝基坝肩帷幕灌浆防渗范围。

五、工程除险加固补充设计

基本同意大坝防渗方案。大坝坝体及残坡积层采用粘土固化剂充填灌浆,充填灌浆范围控制顶线为坝体填土与残坡积层分界线以上2m,控制底线为伸入强风化基岩1m,孔距1m;坝基(肩)采用帷幕灌浆,帷幕灌浆控制底线为q=10Lu界限,孔距2m。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一)基本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工期为2个月。

(二)基本同意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因素分析及所采取的措施。

七、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设计

(一)同意设计中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综合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设计采用的环境保护处理措施及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八、工程管理

基本同意工程管理设计。

九、工程概算

(一)基本同意该工程投资概算的编制原则、依据。概算执行《**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湘水建管〔2015〕第130号)及《**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厅关于印发《**省水利水电工程调整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湘水发〔2019〕6号)进行营改增调整。

(二)基本同意概算所采用的定额、材料的原价及各类工程项目的单价。

(三)经审查,按照湘西自治州**县2025年第1期价格水平,审核工程概算总投资为88.21万元,工程部分投资为88.2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69.19万元,临时工程费2.64万元,独立费用12.18万元,基本预备费4.20万元。详见《****除险加固工程补充设计概算审核表》。

****除险加固工程补充设计概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审核投资

备注

工程部分投资

88.21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69.19


大坝整治工程

69.19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2.64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1.23


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1.41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12.18


建设管理费

3.23


工程建设监理费

2.16


科研勘测设计费

4.67


其他

2.12


一至五部分合计

84.01


基本预备费

4.20


静态投资

88.21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静态投资



环境保护工程投资



静态投资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静态投资



工程静态投资总计(Ⅰ~Ⅳ合计)

88.21


价差预备费



建设期融资利息



总投资

88.21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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