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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规划暨停车配建指标研究(2023-2035年) |
| 批后公示 |
| 城市建设用地 |
| 社会停车场用地(S42) |
| **市主**(含高新区和经开区拓展范围) |
| 175500.0 公顷 |
| 30 个自然日 |
| 2025-08-22 |
| 2025-09-20 |
| 交通规划处 |
| 李好学 |
| 0371-****8526 |
| 查询详细内容,请出示身份证明,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后查询。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公告。 |
| ****专项规划暨停车配建指标研究(2023-2035****政府批复(郑政函〔2025〕54号)。该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与年限 规划范围:**市主**(包含高新区和经开区拓展范围);规划年限:2023至2035年。 二、发展目标 构建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供给结构体系,有效保障基本需求、合理控制出行需求,形成规模适度、布局精准、 用地集约、管理智慧、保障有力的停车设施系统,支撑城市高质量发展。 三、规划方案内容 ****停车场布局规划 1.综合考虑人口分布、就业岗位密度、土地开发强度、公共交通服务水平、道路交通承载能力和运行状况、停车设施使用特征等因素,划定三类停车战略分区; 2.按照调控差异化、推进产业化、用地集约化、布局精准化、管理智慧化的原则,结合城市有机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契机,聚焦群众关心的老旧小区、医院、商圈等重点区域,****停车场1395处; 3.构建P+R换乘系统,引导私人交通向公共交通转移,实现城市动、静态交通平衡,依托新一轮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成果,规划P+R停车场67处。 (二)停车配建指标研究 1.响应住房供应结构变化,新增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建指标;按照“保障合理拥车、适度调控用车”的原则,优化调整中小户型配建指标;提高医院、养老院、公园等民生热点及公益类项目配建指标;新增创新型产业用地配建指标; 2.为适应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提升充电设施配建比例;新增改扩建建筑增配指标,弥补老旧小区停车泊位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