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开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我单位就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液压件研发生产项目
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省**市**区西荣村东940m处,厂址中心坐标为N37°42′17.327″,E 112°39′17.440″,项目占地面积为7879.12m2,项目运营期职工80人。职工每班工作8个小时,1班制,全年工作时间300天。2023年5月,委托****公司编制《****液压件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11月9日,****环境局****分局“关于****液压件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为“晋环审批函【2023】80号”;2025年6月19日,****进行了固定污染源登记,编号为****,有效期:2025年6月19日至2030年6月18日。
本项目2023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之后,开始建设安装生产设备及配套辅助、环保设施,2025年6月建设完成。目前该工程的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工程已完成。2025年6月-2025年9月进行了生产的调试并投入运营;并于2025年7月11日-7月12日进行了验收监测。
2025年8月21日公司编制完成了《****液压件研发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现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已编制完成,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9月12日(20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和各界人士进行查阅和监督。
现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已经编制完成,****公司****小组现场检查,符合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要求,对本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9月12日(20个工作日),为期20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查阅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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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