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大庄镇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六批)**机井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26栋105门面
中标(成交)金额: 玖万玖仟叁佰圆整(99300元)。
评审报价金额: 玖万玖仟叁佰圆整(993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大庄镇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六批)**机井项目 施工范围:**大庄镇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六批)**机井项目,项目资金99972.5元;**机井13口;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工。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金正义(组长)、李飞 、周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约定执行
收费金额:0.2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5年 08月21日至2025年08月22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花园小区,联系电话:156****3730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院内
联系方式:衡书记 135****8856
名 称:****
地 址:安****花园小区
联系方式:李工 156****3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