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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 发文机构 : | ****,**** |
| 体裁分类 : | 政函 | 发文字号 : | 临政函〔2025〕26号 |
| 主题分类 : | 环境保护 | 主 题 词 : | 环境保护 |
| 成文日期 : | 2025年08月22日 | ||
****环境局:
为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晋环办评〔2020〕36号)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核定暂行办法》(晋环规〔2023〕1号)要求,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确保****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建成投产后涑水河水环境质量保持现状不恶化并得以持续改善,特制定本方案。
一、**县2024年涑水河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环境局关于公告2024年度环境空气及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的通知》,**县2024年涑水河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
二、主要水污染物区域削减置换量
根据《****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Cr 109.5吨/年、氨氮 5.475吨/年,项目主要水污染物实行1:1等量削减置换,区域削减置换量为:CODCr 109.5吨,氨氮 5.475吨。
三、区域削减置换来源
**楚侯污水****公司集中污****工业园****处理厂)现有工程 以新带老 措施产生的削减量为CODCr 109.5吨、氨氮 5.475吨,完全可以满足项目区域削减要求。
四、工作落实
我县承诺严格监管,认真督促落实各项削减置换要求,确保本项目试生产前各项削减措施和削减量落实到位。
我县承诺本方案确定的削减置换源合法合规,确保作为本项目的削减置换量,不再用于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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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