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民兵训练基地轻武器射击场配套设施工程 合同协议书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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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轻武器射击场配套设施工程 合同协议书

公告日期: 2025-08-22

采购合同编号:溆财采计(2025)111

采购人(全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基地轻武器射击场配套设施工程合同协议书

2、采购项目名称:****基地轻武器射击场配套设施工程

3、采购计划编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 砖砌围墙及抹灰,地面拆除重新铺装透水砖,砖砌水沟及安装盖板等工程。

6、项目经理: 莫俊华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04.35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壹拾贰万玖仟肆佰零肆元叁角伍分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标的内容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同金额(总价)

1

****

详见合同附件

/

/

/

/

/

/

****404.35元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5年09月01日

履行期限:2025年09月01日-2025年10月31日,总日历天数:60天

地点:**县卢峰镇红远村

方式:施工全过程承包,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四、付款方式:

工程项目进场后完成项目的40%支付签约合同价30%,工程项目完成70%后五个工作 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30%;工程项目施工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支竣工结算价的37%;质保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竣工结算价的3%,不计利息。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 )提请仲裁 ( ****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时 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管理部门 / 份,****公司 /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8月18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 ****

乙 方: ****

法定代表人: 刘书读

法定代表人: 娄鹏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地址:**县卢峰镇溆水南路

地 址:**省****市**街道银桂大道1号城市之门B座22层2203号

开户银行:****公司****开发区支行

帐 号:639********002007

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免责声明:本页面****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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