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汴东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110KV****电站设备采购项目第四包段-废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市汴东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110KV****电站设备采购项目
3、 公告类型:废标公告
4、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原公告发布媒介:
| 发布日期 | 发布媒介 | 标段 |
| 2025-07-28 | 《****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市汴东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110KV****电站设备采购项目第四包段:SVG无功补偿设备采购项目 |
| 标段 | 日期 |
| **市汴东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110KV****电站设备采购项目第四包段:SVG无功补偿设备采购项目 | 2025-08-19 09:30:00 |
二、废标(终止)原因
资格评审:**四方****公司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 ******公司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均未提供,不符合资格要求条件。 **武新****公司 未提供信用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不符合资格要求条件。
初步评审:******公司、****公司技术偏差表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初步评审阶段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故按无效标处理。
因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响应的供应商不满足三家,缺乏竞争性,故本包段按废标处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市公共**交易信息****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2、监督部门:****财政局****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1-****8639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南土街28号
联 系 人:聂思庆
联系方式:0371-****9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集英街北段润城小区15号楼1401室
联 系 人:薛亚莉
联系方式:134****2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亚莉
联系方式:134****2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