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赵庄镇大十五计村内道路提升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赵庄镇大十五计村内道路提升项目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奖补资金和村级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及项目内容:铣刨混凝土路面1268.3㎡,拆除混凝土路面1624.1㎡,新铺沥青路面2886.8㎡,混凝土排水沟7米。
2.1.2建设地点:赵庄镇大十五计村内。
2.1.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截图)标书代写
3.1.4拟派项目经理: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业绩要求:无。
3.1.6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市高新数智谷10号楼2单元101室领取招标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参加)、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其他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市高新数智谷10号楼2单元101室领取招标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参加)、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2日14:30,地点为: ****政府会议室。标书代写
5.2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启会议。未按要求密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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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提出方式:书面形式。
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袁贺,联系方式:158****8677,地址:**市高新数智谷10号楼2单元101室。
9.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1.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县赵庄镇 |
地 址: |
**市高新数智谷10号楼2单元101室 |
| 邮编: |
072450 |
邮 编: |
071051 |
| 联系人: |
杨小玉 |
联系人: |
袁贺 |
| 电话: |
150****7856 |
电话: |
158****8677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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