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省**市**区**大道11号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市**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 |
| 项目名称 | 昇信****公司16000kVA配电外线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8月21日9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地址:**市**区德源街以西兴水路以南绿地21**C区18号B座23层01号房 | |
| 投标报价:****480.41元 | |
| 工期:12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9.98分 | |
| 项目负责人:任全颖 | |
|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宁164********00050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
| 企业业绩:****集团****公司**电业局2021年农网施工(02)第十一标段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集团****公司**电业局2021年农网施工(02)第十一标段 | |
| 其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省****公司 |
| 地址:**省******经济开发区(**帆兴****公司)院内8#厂房 | |
| 投标报价:****842.48元 | |
| 工期:12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9.95分 | |
| 项目负责人:阮森 | |
|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134********02245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
| 企业业绩:富淼****公司35KV变电站电建总承包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富淼****公司35KV变电站电建总承包工程 | |
| 其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 地址:**省**市**窑****居委会北侧30米农贸大市场3楼305室 | |
| 投标报价:****347.75元 | |
| 工期:12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9.95分 | |
| 项目负责人:杨桦 | |
|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234****65339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
| 企业业绩:独立工**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凹凸棒新材料产业平台配套设施(标准化厂房及配套)综合管线强电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独立工**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凹凸棒新材料产业平台配套设施(标准化厂房及配套)综合管线强电工程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司降低了不可竞争费,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鸿泰****公司、**市****公司、**人民****公司、******公司暂列金额计税,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公司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 公示时间 | 2025年8月22日—2025年8月25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39****578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汪工,联系电话:190****038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区****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57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