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喀拉玉尔滚河(出山口以上河段)水电规划调整
《****县喀拉玉尔滚河(出山口以上河段)水电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县喀拉玉尔滚河(出山口以上河段)水电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征求公众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态度和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有效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此期限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信件等反馈对该报告书的建议或意见。
一、规划基本情况
(1)规划名称:****县喀拉玉尔滚河(出山口以上河段)水电规划调整
(2)规划范围:本次喀拉玉尔滚河水电规划范围为出山口以上约29km的河段。
(3)规划水平年:规划基准年为2025年,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
(4)规划内容:两级开发方案,****电站、****电站。推荐方案总利用落差612.5m,总装机容量104MW,合计发电2.88亿 kW﹒h。
(5)规划任务:在满足下游生态环境用水及博孜墩灌区用水的基础上引水发电。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三、规划单位名称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规划单位名称:**地区****委员会
联系人:冯工 199****7681
地址:**地区**县
环评单位名称:中圣****公司
联系人:陈万熔 131****7884
地址:******区**路706号
邮编:邮箱****@qq.com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范围: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首先包括项目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等;其他为关心本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QnPuj0v1vOFtXJ-7ccqKVQ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议来电至:冯涛199****7681。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地区****委员会
2025年8月22日
作者(131****7884,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08-22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