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公正有关规定,先就我部互联网数据汇集接入服务采购意向公开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名称:互联网数据汇集接入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汇集互联网范围内某型丰富的**数据,对数据进行解析、去重、清洗等处理融合后按照统一的格式标准实时接入用户局域网。
四、公示时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
五、初步技术要求
详情与联系人沟通获取。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供应商材料准备
1.营业执照或企(事)业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于登记)。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说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4.提供“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和“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具有有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证书二级(含)以上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
6.保密承诺书。
八、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如对本项目有参与意向,可在公示期内通过采购网意向反馈填写《项目采购意向申请表》等方式向我部书面提出,如对技术参数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项目采购意向申请表》中采购需求意见反馈一栏书面填写。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对采购意向(需求)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我部根据反馈材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并做好保密工作,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189****1231
孙先生 联系电话:187****4719
十、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热线:吴先生 153****5261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 8 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