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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第三****净水厂(供水工程提升改造)工程调试期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第三****净水厂(供水工程提升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开发区
建设单位:****
联系人:陈平 155****9788
建设内容:****水厂1座:主要建(构)筑物:**池(3000m3)2座、消毒间、二级加压泵房。
(1)竣工时间:2023年12月20日
(2)调试时间:2025年8月21日-2025年8月26日
****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是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作者(177****8197,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08-21 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