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5年8月21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审批
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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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2025年8月21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21 11: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5年8月21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1

**塔木素布拉****服务区固废填埋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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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位于**塔木素天然碱开发利用项目东南约1.8公里处,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03°9′6.15653″,北纬41°28′56.74945″。项目拟建设一座II****填埋场,****服务区及附近企业产生的工业锅炉灰渣、除尘灰等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5.99万m2,总库容约为630万m3,设计服务年限约14年。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填埋库区用地面积9.3万m2,填埋区由坑底标高887m填埋至标高912m,堆高25m,有效库容为120万m3,二期填埋库区用地面积约21.88万m2,填埋区由坑底标高892m填埋至标高935m,堆高43m,有效库容为510万m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填埋区、坝体工程、防渗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场内及进场道路、管理区及配套辅助设施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收集、噪声治理、地下水防渗、生态恢复、环境风险防范等工程措施。总投资23882.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80万元,占总投资的12%。

报告书

内****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众参与说明.pdf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相结合的原则,项目填埋区、坝体、渗滤液收集池等构筑物需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采取有效防渗措施。同时,通过源头控制措施,减少填埋场渗滤液的产生和下渗量,并定期对填埋区、坝体、收集池等进行巡查、检查,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等事故的发生。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 1209-2021)等相关要求,布设地下水监控井和土壤跟踪监测点位,根据有关监测制度定期开展监测。

2.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填埋作业时的物料装卸、堆放等环节均应采取分区作业、覆盖、洒水等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措施,车辆运输应采取苫盖等抑尘措施,加强道路维护,减少运输扬尘产生。上述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定期用于填埋区洒水抑尘,不外排。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相应限值标准要求后,****填埋场绿化及洒水抑尘。

4.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各类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车辆洗车隔油、沉淀污泥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规定的厂区危废暂存库内,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运营渗滤液调节池污泥、均送至本项目填埋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理。

6.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影响减缓和恢复措施

项目施工期应对剥离表土单独堆存,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用于后期生态恢复。项目服务期满后,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进行封场作业,并以当地植被对覆盖层进行生态恢复,确保与周边生态环境形成完整的生态景观。封场后仍需继续维护管理,防止覆盖层不均匀沉降、开裂,同时保证渗滤液及排放水监测系统继续正常运转,直到连续2年内没有渗滤液产生或产生的渗滤液未经处理即可稳定达标排放。确保地下水监测系统继续正常运转,直到地下水水质连续2年不超出地下水本底水平。

7.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

填埋场运营过程中需加强对固废入场、填埋场运行的管理要求,严禁危险废物混入,并建立完善、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永久保存相关档案资料。规范填埋场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并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定期对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检修,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运行可靠。

8.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应根据项目特点,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同时应定期开展演练,提高事故状态时的应急能力。项目在环保设施的安装、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应同步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及电话

****环境局,0483-****278

邮政编码

750306

邮寄地址

****环境局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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