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1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县**镇西街29号政府2#统办楼(731300) 电 话:0930-****2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相关承诺文件 |
| **县养殖产业新庄坪沟道及边坡治理工程 | **省**州**县三甲集镇新庄坪 | ****水务局****管理站) | **凌聚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省**州**县三甲集镇新庄坪,主要建设内容为:边坡治理2处,**沟道底部硬化134m,挡土墙2处283m,谷坊1座,边坡绿化8009m2,锚索制安63根,拆除重建排水渠10m。 | 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污染物,施工期临时堆土、材料运输和装卸采取苫布覆盖、破土开挖面洒水抑尘;施工机械、机动车辆定期保养,焊接烟尘设置移动式烟尘净化器;项目区依托居民厕所,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盥洗废水泼洒抑尘,不外排,基坑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泼洒抑尘;项目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及车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避开午休时间,禁止夜间作业,避免多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分别在道路两侧设立警示牌,限制车辆行驶速度,驶入居民区内禁止长时间鸣笛;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定点收集,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统一处理;土石方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全部运往住建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焊渣、废焊条、焊接****公司处置,污染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