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110千伏滨海湾智能制造中心(欧珀)用户站接入系统工程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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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发改核准〔2025〕19号

****改革局关于**110****制造中心(欧珀)用户站接入系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报来**110****制造中心(欧珀)用户站接入系统工程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制造中心生产用电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110****制造中心(欧珀)用户站接入系统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湾新区交椅湾,位于****厂区内,线路途径**湾新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变电工程
建设110千伏欧珀用户站1座,主变容量3×63兆伏安,无功补偿装置为3×3×5兆乏电容器组。
(二)线路工程
建设110千伏电缆出线2回,具体为:110千伏富安至欧珀单回电缆线路,长度约1×4.19千米;110kV**至欧珀单回电缆线路,长度约1×1.96千米。
(三)通信工程
沿输电线路敷设2条48芯管道光缆,长度为(4.19+1.96)千米,配套建设相应的光通信设备。
四、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核定静态投资估算为:15691.3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5691.37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0%。具体各项工程投资估算如下:
(一)变电部分静态投资:9160.07万元;
(二)线路部分静态投资:6271.86万元;
(三)通信部分静态投资:259.44万元。
五、工程的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工程建设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本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能源局关于**省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4〕151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0)**不动产权第****375号)、《****公司****中心关于**110****制造中心(欧珀)输变电工程接入系统报告评审意见的函》(广电规划〔2024〕131号)、项目站址及路径盖章图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公司**供电局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招标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改革局

2025年8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供电局,****管委会。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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