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根据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处理厂聚合氯化铝(饮用水)招标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招标采购内容及预算: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 1 |
****处理厂聚合氯化铝(饮用水)招标项目 |
项 |
1 |
124 |
最高总限价:壹佰贰拾肆万元整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二)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时间: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31日16:00时止,每天上午09:00至11:00 ,下午14: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均可)
方式:电子邮件获取
备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质疑期限内提出。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获取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获取人的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及邮箱),供应商需将以上材料扫描****公司邮箱(****@qq.com),****公司将以邮件的方式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请供应商及时查收。
备注:
1.供应商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获取手续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2.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获取资料和发售招标文件,实行资格后审,各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供应商应于2025年9月11日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市梧桐街道**东路(东)303号**金悦8****中心)6楼开标室,完成投标签到,逾期送达、不按要求提交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9月11日9:00时在**市梧桐街道**东路(东)303号**金悦8****中心)6楼开标室开标。标书代写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方信息
名 称:****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17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梧桐街道**东路(东)303号**金悦8****中心)6楼
传 真:0573-****8957
3.监督管理单位:****风控部
联系电话:153****9317
地址:**市乌镇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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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