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862361P | 建设单位法人:冯国鹤 |
| 李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园区大椿树片区 |
| 年产1200万m2高档墙地砖技改项目(二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9-陶瓷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71-C3071-建筑陶瓷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园区大椿树片区 |
| 经度:102.17557 纬度: 24.69774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2-14 |
| 易环审〔2021〕5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5********862361P001Q |
| 2021-12-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790 |
| 241.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862361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11MA6K7KQ71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C2FTKY7R | 竣工时间:2025-06-01 |
| 2025-06-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9-01 |
| 2025-07-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2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200万m2高档墙地砖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一期年产900万m2高档墙地砖;本次二期年产300万m2高档墙地砖,项目建成后,总生产规模与环评阶段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墙地砖生产过程主要包括坯料制备、压制成型、胚体干燥、窑炉烧成、产品装饰与质检包装等五个阶段。 (一)坯料制备包括: (1)称量配料;(2)泥浆储备;(3)喷雾干燥 (二)压制成型 陈腐后的粉料由输送带输送至成型机粉料车料斗,然后通过粉料车移动在布料格栅布料,再由成型机压制成型。成型工段采用自动液压成型机进行坯砖成型。 (三)胚体干燥干包括: (1)烘干窑干燥;(2)施釉、喷墨印花;(3)釉烘干(釉烘干窑干燥) (四)炉窑烧成(主窑烧成) 烧成窑前端均设干燥段,施釉完成的施釉印花后砖胚经入烧成窑前段干燥窑后进入烧成窑进行低温快速烧成。窑头设窑炉补偿系统,自动补偿调节,因压机洗模或清理造成的供砖脉动 ,使供砖更加均衡、连续。烧成窑燃料采用煤气发生炉生产的煤气,烧成辊道窑炉高温烟气引入干燥段作为干燥热源。干燥窑烟气与喷雾干燥塔一起共用一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双碱脱硫后经1根40m排气筒排放。 (五)产品装饰与质检包装 烧成的瓷片砖需经湿法磨边装饰,并质检后进行包装、入库、出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工艺,燃料未发生变化,主要原辅材料种类未发生变化,项目不排放第一类污染物,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未导致新增污染物种类及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项目原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未发生变化。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项目施釉、印花及车间地面、设备冲洗废水经生产废水沉淀池(1座,120m3/座)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原料球磨生产;项目软水站制取软水产生1m3/d(300 m3/a)废水,废水进入煤气间接冷却水收集池后回用煤气间接冷却,不外排;项目烟气脱硫废水经脱硫废水收集池(1座,容积160m3)收集后循环回用;上段煤气含酚废水和下段煤气含酚废水(26m3/d,7800m3/a)一同收集到煤气站含240m3酚废水收集池,在收集池内沉淀后,循环回用到下段煤气洗涤中,剩余部分喷入干燥塔燃煤中,进干燥塔链排炉焚烧处置;压机冷却水经压机冷却水废水收集池(3座,总容积168m3)收集后循环回用;湿磨抛光废水收集于水磨、抛光沉淀循环水池(1组,总容积1296m3,内设10个大小不等的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后(1座,160m3/座),回用于原料球磨不外排。项目食堂废水经原有隔油池(容积为10m3)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容积为30m3****园区污水管道,****处理厂处理。 废气:1#喷雾干燥塔废气、四层烘干窑废气的部分、釉烘干窑废气汇合进入共用的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处理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标准及修改单相关标准要求后由1根40m高1#排气筒排放;2#喷雾干燥塔废气、四层烘干窑废气的部分汇合进入共用的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后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标准及修改单相关标准要求后由1根40m高2#排气筒;项目改建后将新增一座2#脱硫除尘设施和2#排气筒,项目改建完成后应在主要废气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应尽快调试运行并连网;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厂区及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粉尘的治理,原料堆场须采取“仓储化”堆存,禁止露天堆放,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6限值要求。 噪声:(1)生产加工设备底部设置减振垫;(2)生产设备均置于厂房内,或置于密闭的单独设备间内,通过墙体隔声去除部分噪声;(3)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注油润滑,以降低机械噪声。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一般固体废弃物做到规范收集、分类处置。废品、脱硫渣、布袋收尘灰、生产废水沉淀污泥返回球磨工段综合利用;产品包装废品、煤渣规范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煤焦油、废机油)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日常监管,规范收集,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及时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未建脱硫设2#排放口及配套设施,仅对现有脱硫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包括增加喷淋枪数量、增加脱硫塔层数),本次二期工程配套建设了“旋风+布袋除尘器”,二期**的QHP8000型干燥塔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管道汇集后进入升级改造后的脱硫设施处理,经1#排放口达标排放。 |
| 因场地现状、资金问题等制约因素,实际未建脱硫设2#排放口及配套设施,仅对现有脱硫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包括增加喷淋枪数量、增加脱硫塔层数)。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129600 | 147025.584 | 669803 | 0 | 0 | 276625.584 | 147025.584 | / |
| 63.504 | 12 | 75 | 0 | 0 | 75.504 | 12 | / |
| 147.312 | 104.26 | 161.296 | 0 | 0 | 251.572 | 104.26 | / |
| 31.493 | 25.29 | 56.783 | 0 | 0 | 56.783 | 25.29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生产废水沉淀池(1座,120m3/座) | 不外排 | 项目施釉、印花及车间地面、设备冲洗废水产生量约为8m3/d(2400m3/a),经生产废水沉淀池(1座,120m3/座)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原料球磨生产 | / | |
| 2 | 烟气脱硫废水经脱硫废水收集池(1座,容积160m3) | 不外排 | 项目烟气脱硫废水经脱硫废水收集池(1座,容积160m3)收集后循环回用; | / | |
| 3 | 压机冷却水废水收集池(3座,总容积168m3) | 不外排 | 目压机冷却水用量86m3/d,冷却中损耗约21m3/d,循环回用65m3/d,损耗水用新水补充,压机冷却水经压机冷却水废水收集池(3座,总容积168m3)收集后循环回用; | / | |
| 4 | 水磨、抛光沉淀循环水池(1组,总容积1296m3,内设10个大小不等的沉淀池) | 不外排 | 湿磨抛光废水收集于水磨、抛光沉淀循环水池(1组,总容积1296m3,内设10个大小不等的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 / | |
| 5 | 初期雨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后(1座,160m3/座) | 不外排 | 项目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后(1座,160m3/座),回用于原料球磨不外排。 | / | |
| 6 | 隔油池(容积为10m3)、化粪池(容积为30m3)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级标准 | 项目食堂废水经原有隔油池(容积为10m3)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容积为30m3****园区污水管道,****处理厂处理。 | 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18日,生活污水化粪池总排口水质监测结果均达标。 |
| 1 | “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脱硫设施+40m高排气筒” |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5中排放标准及2014年第83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修改单的公告” | 1#喷雾干燥塔废气、2#喷雾干燥塔废气、四层烘干窑废气、釉烘干窑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除尘后进入改造升级后的1套共用脱硫设施处理后经1根40m高、直径4.2m排气筒(G1)排放,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 | 监测期间(2025年6月18日-2025年6月19日),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 |
| 2 | “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 项目压机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经除尘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G2)外排。 | 监测期间(2025年6月18日-2025年6月19日),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
| 1 | 厂房隔声、减震基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 |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4a类标准 |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减振等措施;机械设备定期保养,保持设备运行正常等措施以减少项目运行对外环境的噪声影响。运输车辆低速行驶、禁止项目区鸣笛。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东、南、西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1、源头控制:(1)陶瓷生产线施釉、印花废水、水磨、抛光沉淀废水、煤气站含酚废水、脱硫废水、压机冷却废水、煤气冷却废水收集后回用,做到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确保经****园区污水管道,****处理厂处理。(2)煤焦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3)生产区初期雨水收集进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收集到的初期雨水及时回用生产。 2、管理措施:(1)定期巡查,确保污水收集管道、水泵、收集池不产生跑冒滴漏,生产废水完全回用,生活污水密闭管道收集后回用于生产。(2)定期对所有管道和生产废水收集设施的维护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污染隐患,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一旦发现有污染物泄漏或渗漏,立即采取清理污染物和修补漏洞(缝)等补救措施。对污染源项的地下水保护设施进行采用动态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3)做好员工的环保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全厂职工地下水保护意识。 3、企业应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并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修编中增加制定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明确风险事故状态下应采取的封闭、截流等措施。 | 1、各类生产废水收集后均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煤焦油经焦油池收集后委托****处置;项目已设置了雨水收集池收集初期雨水,收集后的初期雨水回用于生产。2、公司已制定严格规范的规章制度。并加强了巡查及设置运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公司已定期开展了员工环保和安全知识培训,以增强员工环保意识。3、企业委托专业施工单位进行了防渗等隐蔽工程的设计及施工,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防渗要求进行了分区防渗,预案修编过程中增加了地下水应急响应预案,并明确了事故状态下的封闭、截流等措施。 |
| 1 |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品返回生产线作为原料使用; 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污泥、脱硫渣收集返回陶瓷球磨做原料回收利用; 燃煤炉渣集中堆放于厂内专用的煤渣场临时贮存,全部外售综合利用; 产品包装废品收集后出售给物资收购部门; 生活垃圾统一由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 压机废液压油、机修废机油、煤焦油、煤焦油渣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机油、废压机油属于危险固废,修缮废机油等储存场所应采取防渗漏、防泄漏、防雨淋措施,且设置规范的标识牌,建立入库和出库以及利用台账。 | 生产过程中废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污泥、脱硫渣等作为原料回收利用;煤渣委托**建城****公司处置利用;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煤焦油渣经收集后委托****公司处置利用;煤焦油经焦油池收集后委托****处置;废液压油、废机油等废矿物油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顺豪****公司处置。危废暂存间和煤焦油池均按照危废处置场储存要求建设,设有规范的标识牌,并建立了处置台账。各类固废均可妥善处理,处置率100%。 |
| 1 | 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或修编)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 本项目已修编和完善了环境风险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04月22****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530425-2025-014-L。项目已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加强厂区绿化。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厂区已采取绿化措施。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以新带老”措施: (1)原料堆棚、燃煤堆棚内要加强内部喷雾降尘和地表降尘清扫,保持地表清洁。压机车间地表降尘要加强清扫频次,保持车间内地表清洁; (2)加强厂区内的绿化建设,加强厂区的清洁卫生管理; (3)堆煤棚顶棚出现破碎现象,要求对破碎顶棚进行修复,避免漏雨现象发生; (4)建设单位应安排专人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杜绝非正常排放;若自动检测设备(或自行监测)时发现超标排放及时排查原因,根据结果进行及时整改,确保各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原料和燃煤堆场设置了顶棚,场内设有喷雾降尘系统燃料进口用铁皮进行了封盖,原料输送皮带进行了封闭,场内设置专人清扫。厂区加强了绿化措施,设专人清扫厂区卫生环境。堆煤棚破损区域已修复。建设单位已安排专人进行环保设施维护管理,制定了严格规范的规章制度。加强巡查及设置运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