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城际铁路第四批建管甲供物资(薄涂型聚氨酯防水涂料)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1)包件号:06WZ(包件名称:薄涂型聚氨酯防水涂料)
第一名:****,投标报价:1057.200796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名:******公司,投标报价:1059.09556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名:**时代****公司,投标报价:1060.39785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包件号:06WZ(包件名称:薄涂型聚氨酯防水涂料)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经**至**铁路(**段)**工程;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至**铁路**段(不含**枢纽);
第三名:中标候选人**时代****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至**高速铁路**至**段**至**枢纽相关工程。
二、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11号令)相关规定,公示时间自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5日止。在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投诉书及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向招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大道樱铁村1号
联 系 人:高虎
电 话:025-****6018
传真/邮箱:025-****601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丽泽金融商务区鼎兴大厦A座11层
联系人:杨法
电话:180****8467
邮箱:****@qq.com
日期: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