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档案信息化建设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4日13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档案信息化建设
采购方式:参照竞争性磋商
最低限价:49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建立一套数字档案管理系统,系统功能包括:档案收集、档案分类管理、档案审核、电子档案检索利用等,同时对馆藏部分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并进行OCR文字识别,并在数字档案管理系统中正确挂接,实现全文检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时间:2025年08月22日至2025年08月2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市**区黄**大街56****广场A座8楼)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
售价:500元/本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4日13时30分(**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三好街96****广场B座11楼1111室
时间:2025年09月04日13时30分(**时间)
地点:**市**区三好街96****广场B座11楼1111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供应商,须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标书费公对公汇款凭证(开户行:****银行**黄河大街支行;账户名称:****;账 号:364********024464),还须注明“项目名称+所投包组+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公司邮箱****@qq.com,代理公司将在收到邮件当日将文件发送至各供应商邮箱。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 址:**市**区三好街61号
联系方式:024-****4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黄**大街56****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024-****8388-330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银行**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账 号:364********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锁、石增良、王博
电 话:024-****8388-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