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2026学年度遴选第三方机构参与泉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白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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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年度遴选第三方机构参与**区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白名单”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规范引导****小学课后服务的通知》(苏教基函〔2025〕1号)、《**市关于规范非学科类****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徐教基〔2022〕2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区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丰富校内课后服务课程体系,提升校内课后服务水平,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学年第三方机构参与**区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白名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第三方机构主要包括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事业单位及其他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等非学科类专业公益性社会团体等。

二、遴选标准

****小学课后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应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公益性,对受教育者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培训资质,合法经营;

(三)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不良记录;

(****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非学科类课程,以发展兴趣特长为主,不得提供境外课程和教材;

(五)具有开设课程所需的师资,从教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能资格,无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范围的情形或不良记录;

(六)具有开展课后服务的设施设备或条件,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及安全标准;

(七)坚持公益普惠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

(八)纳入县(区)级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且已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上架课程并实施全流程监管。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第三方机构申报材料清单

1.《第三方机构参与**区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申请表》(附件1:文末扫码获取);

2.**市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同意设立审核意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教师资质、课程**、设施设备、经营良好的财务报告等佐证材料(复印件需盖公章);

3.机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盖公章);

4.机构授课教师名册(附件2:文末扫码获取)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与授课科目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辅导学生获奖证书、无犯罪证明等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名册内容需与证明材料一一对应,例如填写了教师资格证则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5.培训课程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教学计划、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授课班额上限、每学期课时安排、每节课授课教师人数等课程相关资料;

6.其他(如获奖情况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盖公章),如未提供则视为无效。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申报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至27日,上午9:00-11:30,14:00-17:00。

2.纸质材料。按申报材料清单顺序排版装订成册。请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地址:**市建国西路88****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0516-****1756。

3.电子材料。电子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将各项材料原件扫描压缩,以“机构名称+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申报材料”命名,****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163.com。

4.有意向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第三方机构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原则上,只接受白名单审核通过的教师入校提供服务。

四、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

申报机构对照申报条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起始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至2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请按要求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组织评审

区教育****小组进行评审,必要情况下对相关机构和专业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和座谈,择优选定培训项目。

(三)名单公示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入选名单将在“****政府(www.****.cn)”网站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结果公布

经公示,****人民政府(www.****.cn)”网站上公布“白名单”遴选结果。

五、退出机制

入选“白名单”的机构或专业人员资质一年一审,课程和师资每学期开学前审核更新。凡入校服务第三方机构出现下列八种情况之一的,学校应及时将违法违规情况报所属教育部门核查。如果情况属实,区教育行政部门书面函告第三方机构及相应的主管部门,并将其移出第三方机构校内课后服务“白名单”五年内不得再列入“白名单”遴选范围;学校可按合同(协议)的约定终止**。

(一)入校服务人员有违法违纪记录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人员出现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其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二)开展商业推广性质活动的;****学校招揽生源的;

(三)把服务分包转包给其他机构或个人的;参与课后服务的机构安排未经审核准入的教师进行授课;服务内容、质量与承诺明显不符的;冒名顶替教师进行授课的;

****学校教育教学或招生秩序的,或存在违规收费情况的;

(五)因违规被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因违法被执法部门执行强制措施等情形;机构服务期间年检未通过或被主管部门处以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六)日常服务中有30%以上学生和家长提出不满意的;

(七)因服务不当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

(八)其他严重影响入校服务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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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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