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4日,受****党组书记、局长,****委员会主任党顺涛委托,****副局长颜康在****规委会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县国土空****委员会专家委员会 2025 年第 13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心小学校、****学校、****学校****学校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充分论证了三宗地块修改的必要性,****学校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现将该地块调整论证事宜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
1、用地范围:本次调整范****中心小学校、****学校、****学校,宗地面积与不动产权证一致。
2、用地性质:由教育机构用地调整为零售商业用地;
3、容积率:****学校容积率≤1.0;****学校容积率≤2.5;****学校—教学楼区域容积率≤2.5;****学校—周转房区域容积率≤2.5。
4、建筑密度:****学校建筑密度≤20%;****学校建筑密度≤50%;****学校—教学楼区域建筑密度≤50%;****学校—周转房区域建筑密度≤50%。
5、建筑限高:****学校建筑限高≤12米;****学校建筑限高≤18米;****学校—教学楼区域建筑限高≤18米;****学校—周转房区域建筑限高≤18米。
6、绿地率:****学校绿地率≥30%;****学校绿地率≥25%;****学校—教学楼区域绿地率≥25%;****学校—周转房区域绿地率≥25%。
二、公示地点
****小学校、****小学校、****小学校
三、意见反馈
1、若您对该论证方案有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教育局****学校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的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政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作为该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该提供该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公示期满5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联 系 人:陈仕俊
联系电话:0839-****687
联系地址:****教育局、****小学校、****小学校、****小学校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
****教育局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