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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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林校校区2025年设备采购项目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修**林校校区2025年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编号:****001品目名称:修**林校校区2025年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公司
地址:**省**市**区花果园路花果园项目R-2区第2栋1单元37层15号房【****社区】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采购公告及文件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集中式管理存储 ▲提供3C、**部委托型式检验报告
事实依据:****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型式检验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取消了“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核发”及“****机关型式检验的抽封样工作。招标参数还要求提供型式检验报告,属于明显的歧视性。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2:汇聚交换机 可用千兆电接口数量≥24,可用千兆光接口数量≥4 支持独立的console管理串口 交换容量≥336Gbps/3.36Tbps 包转发率≥108Mpps/126Mpps ▲提供CQC证书,工信部入网许可证,入网检测报告证明 ▲支持STP、RSTP、MSTP、ERPS功能 ▲支持端口节能功能 支持零配置启动(TFTP方式)功能 支持OSPF FRR 功能 支持802.1X认证、Portal认证、Triple 认证功能 支持NQA功能,NQA能够正常探测 ▲支持IRF本地负载分担、IRF单点管理功能 支持堆叠链路负载分担 支持链路聚合及聚合零丢包功能 支持CPU保护功能 设备支持流镜像、端口镜像、远程镜像功能 备支持BFD for IPv4路由功能、支持BFD for IPv6路由功能 设备支持多个配置文件本地保存,支持配置回滚 ▲支持命令行(CLI)配置 ▲支持IPv4路由≥500条;IPv6路由≥250条;要求提供检测报告证明 ▲支持无风扇设计 标星项需提供首页具有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核心交换机 配置:可用千兆电接口数量≥24,非复用千兆光接口数量≥4 支持独立的console管理串口 交换容量≥336Gbps/3.36Tbps 包转发率≥126Mpps ▲提供工信部入网许可证,入网检测报告证明及CQC认证证书 ▲产品符合CQC31-452422-2019认证规则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证书 支持STP、RSTP、MSTP、ERPS功能 ▲支持端口节能功能 支持OSPF FRR 功能 支持802.1X认证、Portal认证、Triple 认证功能 支持NQA功能,NQA能够正常探测 ▲支持IRF本地负载分担、IRF单点管理功能 支持堆叠链路负载分担 支持链路聚合及聚合零丢包功能 支持CPU保护功能 设备支持流镜像、端口镜像、远程镜像功能 备支持BFD for IPv4路由功能、支持BFD for IPv6路由功能 设备支持多个配置文件本地保存,支持配置回滚 支持命令行(CLI)配置 支持在网络管理平台上实现对交换机和摄像头、门禁、对讲等终端设备进行系统拓扑展示及管理功能 支持以不同图标展示接入设备间的连接方式,包括网线、光纤和无线连接 ▲支持接入设备间的链路,包括传输速率、链路两端设备信息和链路带宽告警展示 支持在网络拓扑中展示设备详情,包括设备基本信息、性能使用信息、面板状态和端口信息 支持IPv4路由≥900条;IPv6路由≥200条;要求提供检测报告证明 支持无风扇设计 提供首页具有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大屏显示 设备支持不断电待机功能,当无任何信号输入时,设备在规定时间内自动待机节能,当有信号接入时,设备能快速开机,正常显示。待机功耗低于0.5W(提供封面具有ilac-MRA、CNAS标志的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屏幕支持防灼烧功能,能够有效改善液晶长时间显示静态画面时造成的残影现象。(提供封面具有ilac-MR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 可通过客户端或菜单设置屏幕ID,ID属性包含行、列,实现自动分配ID。(提供封面具有ilac-MRA或CNAS标志的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支持通过客户端和软件控制屏幕,不需要遥控器的接入,实现遥控器的所有功能。(提供封面具有ilac-MR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 内置智能系统,可快速读取显示屏信息,包括屏幕背光源、亮度、对比度、分辨率等基本信息。(提供封面具有ilac-MR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
事实依据:①证明参数符合性的方式有很多中,例如厂家盖章确认的产品官方宣传彩页或厂家盖章确认的原厂技术白皮书或厂家盖章确认的厂家技术参数确认函。 ②请提供满足三个品牌的证据,并逐条提供检测报告佐证,否则请删除上述限制条件。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3:200**彩筒型网络摄像机 ▲主码流不低于1920×1080 25帧/秒。(**部检验报告证明) ▲内置1/2.7英寸200万像素 CMOS传感器。(**部检验报告证明) 照度适应范围不小于140dB。(**部检验报告证明) 具有8颗组合补光灯(每颗由红外补光灯和白光补光灯组合而成),支持红外和白光双光智能补光。(**部检验报告证明) 补光距离不小于30米。(**部检验报告证明) 摄像机应能在额定电源电压 DC12V 的-25%~+25%(9V-15V)范围内正常工作,且支持 POE供电。(**部检验报告证明) 具有1个内置麦克风,1个RJ45网络接口。(**部检验报告证明) 支持防水防尘防护等级IP66。(**部检验报告证明) 200万人脸摄像机 最大分辨率1920x1080@25fps。(**部检验报告证明) 内置GPU芯片,麦克风,扬声器。(**部检验报告证明) ▲支持智能报警防干扰功能,智能分析行为类型为区域入侵、越界、进入区域、离开区域时,报警检测目标设置为人体或车辆时,光线明暗变化,篮球滚动,狗行走,树摇晃,不触发报警。(**部检验报告证明) ▲当报警产生时,可触发联动声音报警。报警声音类型不低于 12 种,报警音量和重复次数可设置。(**部检验报告证明) 支持固件安全检验功能,摄像机uboot应采用加密存储,通过离线烧写存储器方式写入的uboot执行程序,不能被硬件微引导程序加载执行。(**部检验报告证明) 支持硬件微引导程序、uboot、OS、应用软件逐级校验功能,非法篡改的uboot、OS、应用软件固件包,不能通过命令行、浏览器、客户端方式进行升级。(**部检验报告证明) ▲可同时对经过设定检测区域内的不低于10 个行人进行人脸检测、跟踪、评分和抓拍。可筛选和抓拍最佳人****中心。抓拍图片数量、大小可设,支持上传全景照。(**部检验报告证明)" 高清解码器 ▲支持客户端软件将电脑投屏后,通过设备对电脑进行远程操作。(提供封面具有CNAS******部报告证明) 支持1、2、4、6、8、9、10、12、16、25、36、64画面分割显示,支持M×N≤64的任意分割。(提供封面具有CNAS******部报告证明) ▲支持不通过IP网络,通过红外遥控器实现解码图像切换、场景切换、屏幕亮度调节。(提供封面具有CNAS******部报告证明) 显控系统支持远程开关机控制,实现拼接墙整墙的开关机,定时开关机操作(提供封面具有CMA、ilac-MRA、CNAS标志的国家级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显控系统支持自动检测输入源的信号类型,根据信号源类型和显示位置,自动配置信号源所在屏幕的显示场景模式(提供封面具有CMA、ilac-MRA、CNAS标志的国家级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区域入侵场景:支持接入具有区域入侵功能的前端摄像机,支持区域入侵侦测、越界侦测、进入区域侦测、离开区域侦测,可对前端码流里面的智能信息进行解码并显示,并触发报警弹窗、联动报警输出。(提供封面具有CNAS******部报告证明) ▲智能抓拍场景:持接入具有智能抓拍功能的前端摄像机,支持同时对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进行检测、跟踪,可对前端码流里面的智能信息进行解码并显示,并触发报警弹窗、联动报警输出。(提供封面具有CNAS******部报告证明) ▲可通过控制面板进行监控场景切换,最大可支持切换场景数为4个,场景切换时间≤2s,过程中无黑屏、闪屏现象。(需搭配LCD拼接屏使用)
事实依据:①提供**部检测报告,已经明确限制了检测机构,参照《****政府采购文件负面清单》,已明令禁止指定检测机构。 《****政府采购文件负面清单》,已明令禁止指定检****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政府采购负面清单链接: http://czj.****.cn/new_site/zwgk_****373/zdlyxxgk_****404/zfcg_****412/202205/t****0527_****6937.html ②证明参数符合性的方式有很多中,例如厂家盖章确认的产品官方宣传彩页或厂家盖章确认的原厂技术白皮书或厂家盖章确认的厂家技术参数确认函。 ③请提供满足三个品牌的证据,并逐条提供检测报告佐证,否则请删除上述限制条件。 标书代写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4:86寸交互式智能平板 ▲2.为保证课堂教学过程中可以实现多名学生对设备同时操作,整机采用红外触控技术,支持Windows系统中进行40点或以上触控 ,支持在Android系统中进行40点或以上触控。(提供具有CNAS、CMA****中心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家鲜 章或原厂参数确认函加盖厂家鲜章)。 ▲4.整机专业显示效果,屏幕支持色彩空间可选,支持纸质护眼模式,在任意通道任意画面任意软件所在显示内容下可实时调整画面纹 理。(提供具有CNAS、CMA****中心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家鲜章或原厂参数确认函加盖厂家鲜章)。 ▲5.为满足后期建设需要,可实现授课教室录课、直播及AI课堂教学分析需求,整机上边框内置非独立式摄像头,采用一体化集成设计,摄像头数量≥2个。(提供具有CNAS、CMA****中心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家鲜章或原厂参数确认函加盖厂家鲜章)。 ▲6.具有非独立式至少2个或以上智能拼接摄像头,水平视场角≥139度,可拍摄≥1600万像素的照片,支持输出≥8000×2000分辨率的照片和视频。(提供具有CNAS、CMA****中心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家鲜章或原厂参数确认函加盖厂家鲜章)。 IP广播iOS APP软件、IP广播安卓APP软件、寻呼话筒、IP网络音箱、电源管理器、数字化网络广播系统管理平台、IP网络功放终端、IP终端、几十条参数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或截图佐证。
事实依据:证明参数符合性的方式有很多中,例如厂家盖章确认的产品官方宣传彩页或厂家盖章确认的原厂技术白皮书或厂家盖章确认的厂家技术参数确认函。上述提供检测报告或截图佐证具有明显歧视性。请提供满足三个品牌的证据,并逐条提供佐证材料,否则请删除上述限制条件。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5:3、所投 86 寸交互式智能平板需通过低蓝光、无频闪、眼部舒适度认证的得 4 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
事实依据:并非为国家强制认证,****政府采购节能环保强制产品,具有明显的歧视性,请提供满足上述三品牌认证证书。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6:1、所投 86 寸交互式智能平板制造商通过GB/T27922 商品售后服 务评价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含所投产品的得4 分,提供证明材料复 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 5、****制造厂家具备 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得 4 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
事实依据:①经过我司调研,“GB/T27922 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的办理对申报企业的人员、企业资金等有明确要求。该评分项变相的以企业的规模、人员作为评分因素,严重违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十七条的规定。 查询链接:https://www.****.com/authentication/detail/NQ==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 2、****财政厅文件《****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黔财采〔2018〕2号)相关描述如下: (一)合理设置资格条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供应商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
质疑事项7:2、所投 86 寸交互式智能平板制造商具有 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运行维护四级证书的得 2分,具有有 ITSS 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运行维护三级及以上证书的得 4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
事实依据:①经过我司调研,“ 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运行维护”的办理对申报企业的人员、公司**等有明确要求。该评分项变相的以企业的规模、人员作为评分因素,严重违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十七条的规定。 查询链接:https://www.****.cn/web/itss/a/835d51778acd46af83e372dcb1ccb64c ②四级升三级,有运行时间的限制,也是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供应商。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 2、****财政厅文件《****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黔财采〔2018〕2号)相关描述如下: (一)合理设置资格条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供应商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
质疑事项8: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评分办法并未量化
事实依据:只是对评分进行了量化,但是评分办法依旧用含糊不清的描述,如“全面、较全面、不够全面、一般”字眼。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 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财政厅文件《****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黔财采〔2018〕2号),相关描述如下:合理设置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评审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评审标准的分值也必须量化到区间(不得以优、良、中、差等模糊含义作为标准),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 标书代写
请求:招标参数中,******部检测报告(具有限制性)、提供首页具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截图佐证(具有歧视性),近百条参数做了限制,具有非常明显的歧视性。请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逐条提供满足三品牌资料,否则请删除。 另外其他不合理处。也请修正。 我司将进一步保留投诉的权利。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回复质疑事项1:本项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型式检验有关问题的通知》,****机关型式检验的抽封样工作。型式检验仍然存在,****中心继续做好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型式检验工作。 回复质疑事项2:本项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要求提供相应检测报告是保证项目实施质量、性能及效果的重要证明,与本采购项目内容具有相关性,且上述技术参数非资格条件,仅作为评分项。你公司认为满足上述参数的供应商不满足三家请提供事实依据。 回复质疑事项3:本项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公******部下属或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报告,******部安全与****检验中心、**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测试中心、**部交通****检测中心等不同******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由此可见招标文件没有指定检测机构,****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中禁止的情况。其次**部作为国家级单位,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说服力,是保证项目实施质量、性能及效果的重要证明,且上述技术参数非资格条件,仅作为扣分项。你公司认为满足上述参数的供应商不满足三家请提供事实依据。 回复质疑事项4:本项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学校86寸交互智能平板作为核心教学设备,其触控精度、显示效果、摄像系统等关键性能直接影响课堂教学实效。CNAS/CMA认证检测报告是技术参数验证方式,采用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既是对产品技术性能满足教学的客观要求,也是对教育装备采购严谨性的合理要求。且上述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原厂参数确认函加盖厂家鲜章均予认可,并非资格条件,仅作为扣分项。可以自行选择制造商产品进行投标。 回复质疑事项5:本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以上三项认证通过硬件技术创新与科学验证相结合,为教育场景提供了可量化的健康防护标准,有效降低了数字化教学中潜在的视力健康风险。与本采购项目内容具备相关性。供应商或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制造商产品进行投标。你公司认为达到要求的品牌不满足三家,请提供事实依据。 回复质疑6:本项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GB/T27922售后服务认证评分条款设置,是对故障响应时效、维修备件储备等关键环节的需求,可有效降低设备停机等故障的出现对教学的影响。于本采购项目内容具备相关性,不存在限制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供应商或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制造商产品进行投标。对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证书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 回复质疑7:本项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ITSS认证系国家标准化组织对信息技术服务能力的评定,在学校86寸交互智能平板采购项目中,该资质直接关联设备全生命周期运维质量,可有效保障教学场景下设备的快速排障。与本采购项目内容具有相关性,且本采购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的是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而非投标供应商提供。供应商或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制造商产品进行投标。 回复质疑8:本项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本采购项目评分办法为综合评分法,采购文件关于主观分评审内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标书代写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2、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四)事实依据”。 3、《****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 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4、****财政厅文件《****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黔财采(2018)2号)规定:合理设置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评审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评审标准的分值也必须量化到区间(不得以优、良、中、差等模糊含义作为标准),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应合理确定主观评审因素的分值,货物项目的主观评审因素分值原则上不得高于总分值的10%,服务项目的主观评审因素分值原则上不得高于总分值的15%,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需提高主观评审因素分值的,须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合理确定。 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十条“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 标书代写
六、相关附件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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