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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对“青晓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开展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公司“青晓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予以公示。
1、建设单位概况单位名称:****
项目地址:**市**市刁窝镇**务村村西
项目联系人:丁海涛
联系电话:153****6768
项目内容:本项目租赁厂房及办公用房进行装修改造,主要用于建筑垃圾处理,总建筑面积5000m2,其中厂房4800m2,办公用房200m2,购置主要生产及辅助设备公19台(套),年处理建筑垃圾30万吨。
2、公示期限2025年8月22日~2025年9月21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