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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城观湖苑18栋东单元东、西电梯、西单元东、西电梯更新项目(二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世纪城观湖苑18栋东单元东、西电梯、西单元东、西电梯更新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澄清内容如下:
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所投产品技术能力“3、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试验塔高度≥240m得4分;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试验塔高度<240m得2分;其余不得分。标书代写
注:以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报告为评审依据。”
修改为:“3、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试验塔高度≥240m得4分;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试验塔高度<240m得2分;其余不得分。
注:提供试验塔相关证明材料。”
注:此澄清/变更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地 址:**市**区紫云路与**路**观湖苑
邮 编:230041
联系人:徐琴
电 话:138****316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北路与**路**
邮编:230001
联系人:史工
电话:182****6529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市****管理局
地址:**省**市**新区**路2588号
联系电话:0551-****3530、****3680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