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轧事业部平整设备搬迁改造项目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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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轧事业部平整设备搬迁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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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轧事业部平整设备搬迁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事业部平整设备搬迁改造项目设计已由****工业信息化局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2025〕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热轧事业部平整设备搬迁改造项目设计2.1.2建设地点:****开发区唐钢新区厂区内2.1.3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通过升级延伸现有热轧厂房,利旧唐钢本部原有平整分卷机组、配套液压及电气等辅助设施,同时改造**钢卷运输线,配套增加提升液压润滑设备、起重设备、过跨车及管线等辅助设施,提升1580毫米热轧产线的产品的平整能力及质量。2.1.4设计服务期限:设计绝对工期90天。2.1.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标书代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19 09:00至2025-08-25 09:00(**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9-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投标人需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包括互认平台任意一家CA(**CA、**CA、**CA、联通CA、CQCCA、CFCA)。CA认证服务热线:**CA:400-****-3355;**CA:400-****-3319;**CA:400-****-0200;联通CA:0311-****1619;CFCA:400-****-9888;CQCCA:400-****-9995。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暗标部分时不体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评审。电子标服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提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宇0315-****784、温雪峰0315-****616。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工业信息化局 电话:0315-****558 电子邮箱://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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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轧事业部平整设备搬迁改造项目设计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5年8月19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5年8月22日 2、原公告内容:招标范围:编制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概算、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试车(试运行)、编制竣工图、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更正为:招标范围:编制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概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试车(试运行)、编制竣工图、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由“编制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概算、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试车(试运行)、编制竣工图、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更正为“编制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概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试车(试运行)、编制竣工图、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4、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5.3.4具体范围由“编制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概算、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试车(试运行)、编制竣工图、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更正为“编制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概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试车(试运行)、编制竣工图、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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