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水厂现场池体盖板采购更换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水厂现场池体盖板采购更换补疑1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变更内容
1.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 付款方式修改为:
付款方式:无预付款,以中标费率为依据,中标人应于供货、安装及清运工作等完成之后向招标人提供结算单及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及结算单后30日内,经验收合格将服务费的95%****银行账户,余款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如中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等方式”提交5%等额质保金的,则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的100%。
2.本项目第四章合同-四、付款方式的内容修改为:
付款方式:无预付款,以中标费率为依据,乙方应于供货、安装及清运工作等完成之后向甲方提供结算单及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及结算单后30日内,经验收合格将服务费的95%****银行账户,余款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如乙方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等方式”提交5%等额质保金的,则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的100%。
3.本项目第五章供货要求新增以下内容:
五、质保期
本项目中标合同价的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质保期为自从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中标人应提供自盖板验收之日起质保期内免费质量保证,若质量保证期内货物因质量或安装原因损坏,则应无偿维修或更换,因货物质量或安装问题导致招标人出现人身或财产损失,则应承担全部损失,并扣除全部质保金,若涉及到其他负面影响,招标人有权追究其相应责任。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区**大道398号A座
联系人:方工
联系方式:0551-****3660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149、****3831
2025年08月2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