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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单位报来《关于批复**县布央仙人山景区旅游业态打造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三文体广旅报〔2025〕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充分挖掘我县旅游**,发挥旅游带动乡村**的作用,促进三江县乡村旅游业发展,原则同意**县布央仙人山景区旅游业态打造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县布央仙人山景区旅游业态打造项目。
三、项目业主:****。
四、投 资 项 目 审 批 监 管 平 台 项 目 代 码 :2504-450226-04-01-507751。
五、项目建设地点:三江县八江镇布央村。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布央仙人山露营地泳池150平方米、****基地建设300平方米、民宿建设160平方米、观云阁长廊改建240平方米。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796.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0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0.81万元,基本预备费103.92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衔接乡村**补助资金。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抓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与投资规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后,报我局审批。每月5日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同时,请办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意见。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江****改革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