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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503MA67CWQM2G | 建设单位法人:魏鸿 |
| 余金枭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四****经济开发区幸福路2号 |
| **裕健药业医药原料产业化项目(1#车间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10-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四****经济开发区幸福路2号 |
| 经度:106.45702 纬度: 30.5087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08 |
| 广环审批〔2023〕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5-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 |
| 60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 ****1503MA67CWQM2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设计院有限公司 |
| 915********800858Q | 验收监测单位:**翌达****公司 |
| 915********662700J | 竣工时间:2025-05-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7-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hread-****956-1-1.html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总产能3171kg/a,包括依托考昔250kg/a、依诺肝素钠1020kg/a、阿哌沙班A1396kg/a、吲哚菁绿115kg/a、阿普米司特1295kg/a、留枸橼酸托法替布40kg/a、福沙匹坦二甲葡胺50kg/a、盐酸普拉克索5kg/a | 实际建设情况:总产能3171kg/a,包括依托考昔250kg/a、依诺肝素钠1020kg/a、阿哌沙班A1396kg/a、吲哚菁绿115kg/a、阿普米司特1295kg/a、留枸橼酸托法替布40kg/a、福沙匹坦二甲葡胺50kg/a、盐酸普拉克索5kg/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反应、萃取、离心、干燥 | 实际建设情况:反应、萃取、离心、干燥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强化废气治理。严格按照报告书中要求,落实各项“以新带老”废气收集处理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性排放。强化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达到相关标准限值。 2.强化废水治理。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并优化废水处理措施,优化废水处理方案,完善厂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和废水分类收集系统,强化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确保各项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厂区内现有项目及在建项目的循环水系统排水由作为清净下水进入雨水系统****处理站处理后排放。****处理厂二期建成投运前,**裕健药业医药原料产业化项目(一期)(二阶段)、**裕健药业生产车间扩能项目、****公司3#车间扩能项目等其他在建项目不得投产。 3.强化危废处置。各类危险废物必须分类收集、分区暂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设施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管理和全过程管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强化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安全管理,保证危险废物厂内临时贮存的安全性,确保环境安全。 4.强化噪声防治。选用高效低噪设备,合理布设高噪声设备位置,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并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5.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并严格执行土壤及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三)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事故预防、事故预警、事故应急处置等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并优化生产流程操作,科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提高监控水平、应急响应速度和应急处理能力,提升环境风险防控应急保障能力,确保环境安全。 (四)加强内部环境管理。明确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加强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管理,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和技能,强化厂内环保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1#生产车间工艺废气主要包括反应釜废气、干燥废气、离心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二氯甲烷、乙酸乙酯、氯化氢、正己烷、甲醇、氨、丙酮、甲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VOCs等,经1#生产车间废气处理措施“酸喷淋+碱喷淋+树脂吸附+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后依托现有2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包装废气主要来源于车间内成品包装工序,依托现有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A线处理后依托现有15m高DA003-1排气筒排放,B线处理后依托现有15m高DA003-2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根据废水水质情况,项目废水拟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其中工艺废水属于高浓度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制备纯化水排水属于低浓度废水,依托现有1#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工艺废水(高浓度废水)经“H2O2+高效多维电解”预处理后再与设备清洗废水和制备纯化水(低浓度废水)混合后,采用“全混合厌氧反应器+缺氧+二级接触氧化+絮凝沉淀+臭氧氧化”工艺处理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项目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废液、生产废渣、废有机溶剂、不合格中间体和产品、废树脂,均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367m21#危废暂存间,委托****统一清运处置。 (4)噪声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泵、粉碎机、风机、空压机等,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同时,采用隔声、消声措施等,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5)1#生产车间外公用工程四周设围堰,与厂区事故池连通;1#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门堤、地沟和收集井,1#甲类仓库、2#甲类仓库内设置收集井。对1#生产车间、1#甲类仓库、2#甲类仓库、1#危废暂存间、1#污水处理站进行防渗、防腐蚀处理。1#生产车间、1#甲类仓库、2#甲类仓库、1#危废暂存间按要求设置了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厂区配套设置了雨污切换阀与事故池相连通;设置有容积为2530m3事故池及配套设置的初期雨水和消防废水收集系统、事故废水收集管网;厂区在最高处设置了风向标。修编了风评及应急预案; |
| 五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1.436 | 0.255 | 1.9218 | 1.436 | 0 | 0.255 | -1.181 | |
| 0.144 | 0.026 | 0.1501 | 0.144 | 0 | 0.026 | -0.11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006 | 0 | 0 | 0 | 0 | 0.006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851 | 2.88 | 0.8521 | 0.851 | 0 | 2.88 | 2.029 | / |
| 1 | 1#生产车间废气处理措施 | 氯化氢、氨、苯系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 1限值,甲苯、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 | 酸喷淋+碱喷淋+树脂吸附+活性炭纤维吸附 | 氯化氢、氨、苯系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 1限值,甲苯、甲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 | |
| 2 | 包装废气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装置 | 颗粒物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 1限值 | 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装置 | 颗粒物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 1限值 |
| 1 | 隔声、减振、消声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隔声、减振、消声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 1 | 厂区内进行分区防渗,设置3个地下水监控井 | 厂区内进行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重点防渗区:包括1#生产车间、1#综合仓库、1#污水处理站、1#危废暂存间、1#甲类仓库、2#甲类仓库、质检中心、事故应急池、1#维修车间、地上消防水池等为重点防渗区,1#生产车间、1#综合仓库、地上消防水池、1#污水处理站、1#甲类仓库、2#甲类仓库、质检中心、事故应急池采用了20cm厚P8等级抗渗混凝土(渗透系数K=0.26×10-8cm/s)进行防渗,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0-2016)对重点防渗区的要求,1#危废暂存间采用了混凝土底板+2mm厚HDPE膜进行防渗(渗透系数K≤10-10cm/s),,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一般防渗区:1#维修车间、1#动力车间设置为一般防渗区,采用了20cm厚P6等级抗渗混凝土(渗透系数K=0.49×10-8cm/s)进行防渗,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0-2016)对一般防渗区的要求。 简单防渗区:1#综合楼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了20cm厚P4等级混凝土(渗透系数K=0.78×10-8cm/s)硬化地面,满足简单防渗区的要求。 厂区内设置3个地下水监控井,分别为J1背景值监测井(1#综合仓库西侧)、J2污染监测井(1#污水处理站西南侧)、J3扩散监测井(1#危废暂存间西南侧)。 |
| 1 | 强化危废处置。各类危险废物必须分类收集、分区暂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设施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管理和全过程管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强化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安全管理,保证危险废物厂内临时贮存的安全性,确保环境安全。 | 项目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废液、生产废渣、废有机溶剂、不合格中间体和产品、废树脂,均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367m21#危废暂存间,委托****统一清运处置。 |
|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事故预防、事故预警、事故应急处置等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并优化生产流程操作,科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提高监控水平、应急响应速度和应急处理能力,提升环境风险防控应急保障能力,确保环境安全。 | 1#生产车间外公用工程四周设围堰,与厂区事故池连通;1#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门堤、地沟和收集井,1#甲类仓库、2#甲类仓库内设置收集井。对1#生产车间、1#甲类仓库、2#甲类仓库、1#危废暂存间、1#污水处理站进行防渗、防腐蚀处理。1#生产车间、1#甲类仓库、2#甲类仓库、1#危废暂存间按要求设置了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厂区配套设置了雨污切换阀与事故池相连通;设置有容积为2530m3事故池及配套设置的初期雨水和消防废水收集系统、事故废水收集管网;厂区在最高处设置了风向标。修编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和《****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511621-2023-069M)。 |
| 包装废气主要来源于车间内成品包装工序,依托现有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A线处理后依托现有15m高DA003-1排气筒排放,B线处理后依托现有15m高DA003-2排气筒排放 工艺废水属于高浓度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制备纯化水排水属于低浓度废水,依托现有1#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工艺废水(高浓度废水)经“H2O2+高效多维电解”预处理后再与设备清洗废水和制备纯化水(低浓度废水)混合后,采用“全混合厌氧反应器+缺氧+二级接触氧化+絮凝沉淀+臭氧氧化”工艺处理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液、生产废渣、废有机溶剂、不合格中间体和产品、废树脂,均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1#危废暂存间暂存,最终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包装废气主要来源于车间内成品包装工序,依托现有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A线处理后依托现有15m高DA003-1排气筒排放,B线处理后依托现有15m高DA003-2排气筒排放 工艺废水属于高浓度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制备纯化水排水属于低浓度废水,依托现有1#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工艺废水(高浓度废水)经“H2O2+高效多维电解”预处理后再与设备清洗废水和制备纯化水(低浓度废水)混合后,采用“全混合厌氧反应器+缺氧+二级接触氧化+絮凝沉淀+臭氧氧化”工艺处理 项目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废液、生产废渣、废有机溶剂、不合格中间体和产品、废树脂,均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367m21#危废暂存间,委托****统一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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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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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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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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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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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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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