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路人防工程负一层库房十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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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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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路人防工程负一层库房十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
8.140582万元/十年 |
2025年8月22日 至2025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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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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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 址 |
**路3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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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所属**路人防工程负一层库房十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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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地 |
**省**市**区**路以北、**路以西,**路人防工程负一层库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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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的 明 细 |
名 称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评估价格 (万元) |
所在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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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人防工程负一层库房 |
276.38 |
0.79 |
地下一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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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该项目意向承租方近十年内曾租赁使用过市国动办(人防办)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转让:(1)截至2025年8月21日欠交人防工程租金超过一年的;(2)截至2025年8月21日,未完全履行关****法院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调解书确定事项的。(3)以本条限制条件的自然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亦不得参加此次使用权转让; 2、意向承租方必须认真阅读“**市**路人防工程负一层库房十年租赁权转让说明”,该项目交易完成后与出租方签订《**市**路人防工程负一层库房十年使用权转让说明》、《**路人防工程负一层库房十年使用权租赁合同》附件; 3、该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交纳履约保证金0.30万元,承租方在租房履约期间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合同到期后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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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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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件名称 |
****党组会会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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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日期 |
2025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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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备案情况 (如有) |
评估机构 |
德恒土地房地产评估****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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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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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文号 |
鲁德恒日咨〔2025〕字第1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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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评估值 |
0.7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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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8.140582万元/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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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按每年支付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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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承租期限为十年,每两年一个档期,头两年租金不上浮,每档期要在上个档期租金基础上上浮1.5%,十年租赁价格为8.140582万元;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路人防工程负一层库房十年使用权转让项目以该标的物此次转让前实际状况为准,意向方承租方参与本次使用权竞拍前应详细了解本标的物的实际状况;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只得用作库房,不得对外生产经营,部分区域(具体区域以签订合同为准)须对外开放,夏季作为市民的人防工程避暑纳凉点。承租方租赁期间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维护该库房内附属资产,确保该资产的安全、完整,并承担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租赁期间装修方案必须经出租方同意,并报请有关部门(消防、国防动员等)审核,装修前消防要报住建部门审核,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物的主体建筑结构,如存在破坏标的物正常功能或影响主体安全、与所报装修方案不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停工整改。本项目标的的维修维护、装修须通过出租方的验收,消防设备须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承租方保证该库房及附属资产的正常使用,合同到期或合同终止后,库房及附属资产应保持完好的状态,如有损坏,承租方须按出租方要求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若承租方拒不修复、赔偿,则视为承租方同意出租方使用押金进行维修、赔偿,且出租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项目合同到期或合同终止后,承租方不得留下本库房及附属资产以外的物品、垃圾或者存在影响租赁的其他因素,对未经出租方同意留下的物品,承租方应出具放弃此物品的书面声明,否则视为承租方的废弃物并放弃其物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能源消耗费用、主体渗漏维修、装饰装修维修、水电设备设施和其他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更换费用等,以及包括管理人员的一切费用含薪酬、安全、保险、社会保障费等;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租赁期间须按照《建筑工程抗震管理条例》需要采取抗震设防措施和隔离减震等技术时,由承租方承担、负责,包括产生的费用;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市**路人防工程负一层库房十年使用权转让说明》、《**路人防工程负一层库房十年使用权租赁合同》,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第一期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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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承租权 |
否/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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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规违法的不良经营行为,且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为准); 3、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规违法的不良经营行为;声明确认和履行本转让说明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并履行本次招租相关文件提出的职能、责任和义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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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 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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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金额 |
0.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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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时间 |
意向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前,足额缴纳至**蓝色经****公司下列指定账户。 户名:**蓝色经****公司 开户行:****分行 帐号:603********00880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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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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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期挂牌至评估报告有效期一年内 2025年8月15日至2026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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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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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价幅度:0.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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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报价周期:1.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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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底价:0.79万元首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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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信息 |
联系地址 |
**省**市**区**路197****中心1号B座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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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房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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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633-****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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