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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关于2025年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 |
| 采购人 | ****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400000.00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 **市**区 |
|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 否 |
| 所需服务类型 | 商务服务 |
| 服务内容 | 以满足老年人安全、便利、舒适、健康等需求为目的,根据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居家环境条件、个性化需求等情况,对老年人住所的入户空间、卧室、卫生间、浴室、厨房、客厅等位置进行适老化改造,并进行智能化改造,应确保设施设备产品在3年内正常运行。 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经济状况和服务需求等因素,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周期内,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每人每月不得少于2次,总体不得低于30次,总服务时长不低于30个小时。服务起止月份当月的服务天数不足15天的不算做服务月份。 |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 资质(资格)要求 | 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 服务时限及说明 | 签订合同后30日完成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并开展为期12个月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
|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 中标后7个工作日签订合同 |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金额说明 |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助,服务周期内,按照平均每张床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智能化改造不低于1000元。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周期内,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每人2000元。按改造实际和服务时长据实结算。 |
| 选取方式 | 直接选取 |
| 需规避机构 | |
| 规避原因 | |
| 选取时间 | 2025-08-28 09:00:00 |
| 资质备案要求 | 无 |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 |
| 监督举报电话 | |
| 备注 | 无 |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关于2025年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的采购说明.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