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鑫****公司、****集团****公司、福****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磻溪信用社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市**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磻溪信用社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96798.46元,K值10%,发包价为267118(取整数)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
(2)招标类型: 工程施工招标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磻溪信用社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16.3.2二级资质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96798.4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不分标段 ;
2.7.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电子系统工程与智能化工程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②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 “ 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③被列入**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④根据“建办市[2019]50****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 ****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⑤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按建办市〔2021〕40号、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执行。⑥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2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8月 26日17时30分00秒到 ****(地址:**市鼎诚楼三梯606)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的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9月12日09标书代写
时30分,提交地点为****(地址:**市鼎诚楼三梯606);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并签字报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确认
8.1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5年8月26日17时30分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玉沙路8号
电 话:139****3675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县桂洋镇桂洋村751号
电 话:186****9014
联系人:朱女士
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