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区委员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加强黄旗海生态修复与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水利厅加大黄旗海治理支持力度,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合理分水,强化用水总量控制。****水利厅****发改委、水利部确定的我区“十四五”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双控指标,细化分解到各盟市,其中地下水细化分解到371个管理单元,为区域水**开发利用设定“上限”。**市将管控指标进一步分水源、****园区、村、井、用水户等基本用水单元。黄旗海流域周边涉及乡镇4个,地下水管控指标为2338万立方米。二是加大农业取用地下水管控力度。黄旗海流域所在的察右前旗农业灌溉面积22万亩,已全面实现在线监测。流域内累计封停机电井637眼,压减灌溉面积7.8万亩。2024年对农田灌溉取水许可重新作出了调整,从原来的亩均批复水量120立方米降低至80立方米,个别乡镇60-70立方米。三是加大农业节水力度。黄旗海流域所在的察右前旗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已全部完成。高标准农田面积已达25.75万亩,灌溉方式已全部实现滴灌灌溉方式,2025年抗旱品种种植面积8000余亩,种植结构调整1000余亩,有效降低了农业灌溉用水,2024年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了0.796。
《中华人民**国黄河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严格限制从黄河流域向外流域扩大供水量”。黄旗海不属于黄河流域,贵党派提出的“引黄济黄(黄旗海)”工程水指标暂时无法落实。为此,水利厅将继续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大黄旗海治理支持力度。一是扎实有效推进农业深度节水控水工作。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抓手,开展“四项机制”回头看,建立健全农业节水增效“五项制度体系”,巩固拓展我区农业水价改革成效,推动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二是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督促指导**市强化水**刚性约束,坚持以水而定,使区域发展、产业结构、生态保护等与流域水源承载能力相协调。以区域水**承载能力,特别是地下水可开采量为刚性约束,合理确定流域灌溉用水量和灌溉规模。三是开展相关研究工作。通过已建成的岱海水面蒸发站,开展岱海水面蒸发机理及规律研究和减少水面蒸发措施研究,为黄旗海生态治理提供可借鉴的经验。指导**市开展黄旗海入湖河流连通研究工作,研究经济可行的措施畅通入黄旗海通道。
非常感谢贵党派对水利发展提出的宝贵建议,并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共同为水利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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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