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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受理了****处理厂工程(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研究,拟作出同意验收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地点:**县柳东大道**线鹿雒经济带独岭西侧。
二、编制单位:**县****公司。
三、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文件。见《****环境局2019年5月8日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受理情况公示》中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链接。
四、公示时间:2019年5月22日 - 2019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72-****015、****013,电子邮箱:****@163.com,通讯地址:**县**镇飞鹿大道31****环境局,邮编:545600。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