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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322MAAKBJ3P9F | 建设单位法人:陈用普 |
| 何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经济开发区内 |
| ****年产5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3-C2923-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县 经济开发区内 |
| 经度:105.26458 纬度: 25.45863 | ****机关:**南****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5-20 |
| 州环审〔202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9-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 46.9 | 运营单位名称:**** |
| ****2322MAAKBJ3P9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南州****公司 |
| ****2301MA6DL0M04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81MACHFDU61T | 竣工时间:2021-10-1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6-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619Zt9Rf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5000吨塑料编织袋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000吨塑料编织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塑料编织袋工艺流程简述: (1)配料、上料:原料为外购的再生塑料颗粒(聚丙烯),无粉尘产生。此工序的污染源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2)拉丝 拉丝机采用热电偶加热原料,温度控制在200-240℃,之后成为熔融状态后通过拉丝机的模具拉成宽度为2.0-3.0mm的塑料丝带,而后进入冷却槽冷却固化。冷却槽采取一端进水,另一端排水的直冷方式进行冷却,排出的水通过管道流入冷却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冷却固化后的塑料丝带通过收丝机卷成丝锭,送圆织机织袋。产出的次品丝带不外排,收集后送造粒机制粒,作为原料返回流程二次利用。此工序的污染源为:拉丝过程产生的废气、废边角料、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3)圆织 织袋采用圆织机编织,根据客户需要,可织成不同规格的圆筒形平织物,编织原理与织布机相似。此工序无废气产生。此工序的污染源为:废边角料、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4)裁缝 编制成的圆筒形平织物,根据客户的定货要求,用裁切机切成袋子,用缝纫机缝底(缝线)、打口,裁缝完成后一部分进行检验打包入库,另一部分用于印刷。此工序的污染源为: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5)印刷 根据客户的定货要求,有部分产品需要印刷,本项目印刷使用是墨水为环保型水性快干墨,用量为0.01t/a,用量小且不含挥发性有机溶剂污染较小,不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此工序的污染源为:固废、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2)塑料颗粒生产工艺流程简介: (1)熔融挤出:回收的废塑料经人工直接进入造粒机的熔融挤出部位中进行加热直至熔融后挤出后,进入到冷却切粒工序,加热方式为电加热。 该工序的污染源为:塑料熔融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废边角料、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2)冷却切粒:由熔融挤出的熔体通过牵引来引出线料,进入到冷却水槽中进行冷却定型,冷却水池中的水温控制在20~30℃,若水温过低,定型不完全,且会使材料脆性增大;若水温过高,则会造成冷却不良,致使其易发生变形。冷却水为循环用水,定期排入清洗水池一部分,定期进行补充,以满足生产工艺的需求。将冷却固化的塑料条通过牵引以一定的速度传送到装有切刀的切粒设备中,粒料的截面大小和长度由牵引速度和送料速度确定。该工序的污染源为:循环冷却水、设备产生的噪声。 (3)包装待用:再生塑料颗粒经包装后存放在原料区,作为编织袋的原料待用。 | 实际建设情况:1)塑料编织袋工艺流程简述: (1)配料、上料:原料为外购的再生塑料颗粒(聚丙烯),无粉尘产生。此工序的污染源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2)拉丝 拉丝机采用热电偶加热原料,温度控制在200-240℃,之后成为熔融状态后通过拉丝机的模具拉成宽度为2.0-3.0mm的塑料丝带,而后进入冷却槽冷却固化。冷却槽采取一端进水,另一端排水的直冷方式进行冷却,排出的水通过管道流入冷却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冷却固化后的塑料丝带通过收丝机卷成丝锭,送圆织机织袋。产出的次品丝带不外排,收集后送造粒机制粒,作为原料返回流程二次利用。此工序的污染源为:拉丝过程产生的废气、废边角料、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3)圆织 织袋采用圆织机编织,根据客户需要,可织成不同规格的圆筒形平织物,编织原理与织布机相似。此工序无废气产生。此工序的污染源为:废边角料、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4)裁缝 编制成的圆筒形平织物,根据客户的定货要求,用裁切机切成袋子,用缝纫机缝底(缝线)、打口,裁缝完成后一部分进行检验打包入库,另一部分用于印刷。此工序的污染源为: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5)印刷 根据客户的定货要求,有部分产品需要印刷,本项目印刷使用是墨水为环保型水性快干墨,用量为0.01t/a,用量小且不含挥发性有机溶剂污染较小,不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此工序的污染源为:固废、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2)塑料颗粒生产工艺流程简介: (1)熔融挤出:回收的废塑料经人工直接进入造粒机的熔融挤出部位中进行加热直至熔融后挤出后,进入到冷却切粒工序,加热方式为电加热。 该工序的污染源为:塑料熔融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废边角料、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2)冷却切粒:由熔融挤出的熔体通过牵引来引出线料,进入到冷却水槽中进行冷却定型,冷却水池中的水温控制在20~30℃,若水温过低,定型不完全,且会使材料脆性增大;若水温过高,则会造成冷却不良,致使其易发生变形。冷却水为循环用水,定期排入清洗水池一部分,定期进行补充,以满足生产工艺的需求。将冷却固化的塑料条通过牵引以一定的速度传送到装有切刀的切粒设备中,粒料的截面大小和长度由牵引速度和送料速度确定。该工序的污染源为:循环冷却水、设备产生的噪声。 (3)包装待用:再生塑料颗粒经包装后存放在原料区,作为编织袋的原料待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水环境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及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及评价结论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容积50m3****园区****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2)地下水环境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及评价结论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作为重点防渗区域,采取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 10~15cm 的水泥进行硬化,并铺环氧树脂防渗,通过上述措施可使危废暂存间防渗层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m,渗透系数 K≤1.0×10-7cm/s,冷却循环水池、事故池、化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作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措施: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 10~15cm 的水泥进行硬化,可采用在抗渗混凝土面层中掺防水剂。通过上述措施可使一般污染区各单元防渗层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 渗透系数 K≤1.0×10-7cm/s。其他区域做一般地面硬化处理,在采取上述措施情况下,本工程对项目周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2、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及评价结论 1)生产废气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造粒和塑料编织袋生产拉丝工序设置集气罩,经一套布袋除尘+UV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楼顶由40m(1#)高排气筒排放,收集效率按90%计算,则仍有10%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净化装置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分别为90%、90%。 ①正常排放工况 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量排放浓度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和表9排放标准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3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0mg/m3)。另外,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4.0mg/m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0mg/m3)。 ②事故排放工况 事故排放情况下,本项目非甲烷总烃超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4.0mg/m3)中相关规定,但是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因此,本环评要求应最大限度防范此种情况的发生,一旦发生废气事故排放,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及时检修,待故障解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大气防护距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结合项目无组织废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源计算结果无超标点。因此,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化粪池恶臭 污水处理过程中的污泥厌氧发酵将会产生恶臭气体,污染物主要为有机物分解产生的NH3和H2S。因污水量小,产生的恶臭少,且化粪池设计为地埋式并加盖密封,周边加强绿化,恶臭散发量极小,经大气稀释扩散,对环境影响轻微。排放达到《**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2/ 864—2013)表4**二级排放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及评价结论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拉丝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约在65-90dB(A)之间。为了减轻各类噪声对工人操作环境和周围声环境影响,根据各类噪声的声源特征,提出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1)备采购选型时,选用了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设备。各种机电产品选用时,除考虑满足生产工艺技术要求外,选型还考虑了产品的声学特性(高效低噪),****设备厂方提出了限制噪声要求。对于噪声较高的设备与厂方协商提供了相配套的降噪措施; 2)生产期间注意生产设备润滑,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3)项目生产设备均放置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且墙体采用吸声材料; 4)对于振动大的设备(部件),配备了减振装置及使用阻尼材料,项目设备主要为摩擦、振动产生的噪声,参考《减振降噪阻尼材料及其应用》(张人德、赵钧良著),复合阻尼材料对该特性噪声的削减值可达10-17dB(A); 5)厂界四周设置绿化带,由于项目区东南侧距敏感目标较近,故建设单位通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最近敏感目标的一侧; 6)货物运输车辆应配备低音喇叭,在厂区门前做到不鸣或少鸣笛,以减轻交通噪声对厂区周围地区的影响。 经采取上述各种减振降噪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周围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及评价结论 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2t/a,暂存于厂内垃圾箱,定期收集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活性炭2.187t/a、废机油0.1t/a、废墨桶0.0001t/a和废UV光氧管1根/a,集中收集后置于厂区危废暂存间(面积10㎡),委托资质单位处理;边角料和残次品5t/a外售于塑料造粒企业再利用。以上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经济合理,可操作性强,有效地避免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二次污染,保证了项目固废全部得到合理安全有效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四中三级标准,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处理措施 项目(1#车间)熔融、造粒和塑料编织袋生产拉丝工序设置集气罩,经一套布袋除尘+UV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楼顶由40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2#车间)拉丝工序废气经UV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楼顶由40m高排气筒排放。厂房合理设计送排风系统,加强生产管理,规范操作,使设备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噪声处理措施 项目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均放置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最近敏感目标的一侧,且墙体采用吸声材料;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设备,对于噪声较高的设备与厂方协商提供了相配套的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对于振动大的设备(部件),配备了减振装置及使用阻尼材料;厂界四周设置绿化带,在厂区门前不鸣或少鸣笛,减轻交通噪声对厂区周围地区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产暂存于厂内垃圾箱,定期收集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墨桶和废UV光氧管,集中收集后置于厂区危废暂存间(面积10㎡),委托资质单位处理;边角料和残次品外售于塑料造粒企业再利用。 |
| 项目环评拟建设项目1#、2#车间废气经布袋除尘+UV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40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实际建设为1#车间、熔融、造粒、拉丝废气经布袋除尘+UV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40米高排气筒排放。2#车间拉丝废气经UV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40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中依据,简化管理排污单位的废气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本项目为排污许可简化管理,故本项目新增废气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实行)通知》中条款第10条,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的属于重大变动,本项目本项目新增废气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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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三级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布袋除尘+UV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设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2 | 封闭式生产车间、地埋式化粪池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限值、《**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DB 52/864-2022)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设备基础减振、封闭式生产车间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2t/a,暂存于厂内垃圾箱,定期收集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活性炭2.187t/a、废机油0.1t/a、废墨桶0.0001t/a和废UV光氧管1根/a,集中收集后置于厂区危废暂存间(面积10㎡),委托资质单位处理;边角料和残次品5t/a外售于塑料造粒企业再利用。以上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经济合理,可操作性强,有效地避免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二次污染,保证了项目固废全部得到合理安全有效处置。 | 项目生活垃圾产暂存于厂内垃圾箱,定期收集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墨桶和废UV光氧管,集中收集后置于厂区危废暂存间(面积10㎡),委托资质单位处理;边角料和残次品外售于塑料造粒企业再利用。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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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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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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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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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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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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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