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沐川县康宁精神病医院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审批
四川-乐山-沐川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2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医院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发布时间:2025-08-22

乐市环审沐字〔2025〕3号

****

关于****医院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医院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就该《报告表》提出以下审批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报告表》表明:项目建设地址为**县富新镇罗柘村3组。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5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共设置299张床位,设置科室为内科、老年病精神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抢救室、心理咨询室、检验室、药房等。项目不设置外科、传染病科、****实验室等。

项目于2023年3月16****改革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303-511129-04-01-161649】FGQB-0012号,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项目******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92025GG****540号),项目建设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项目用地******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92025YG****577号),批准用地面积为25659m2,已明确本项目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

经《报告表》分析论证,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规范要求。

在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建设内容以及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审批意见要求。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 认真落实《报告表》及专家审查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通过优化设计和有效的工程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小项目对周边人居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2. 严格按照报告表所载明的规模、内容进行建设,严禁擅自扩大规模及改变内容,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确保环境安全,避免发生环境纠纷。

3.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进行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池收集后和医疗废水经医疗废水池收集后,****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后,经****处理站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后,最终排入沐溪河。

4.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的施工要求,落实“打围施工”和“湿法作业”,临时露天堆存的表土、建渣等采取防尘网遮盖,采取喷雾抑尘、洒水抑尘、加强道路清扫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要求。运营期食堂油烟经集气罩+****设备处理后经屋顶排放;危废、医疗废物暂存间异味通过通风管道抽风后无组织排放至外环境中。

5.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土石方开挖主要来自厂区构筑物、管沟开挖以及池体基础开挖,全部用于回填,不外运弃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对不能****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严禁随意倾倒、填埋。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未污染的输液瓶(袋)委托有资质的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其他未污染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回收单位;餐厨垃圾(含隔油池废油脂)交由经城管部门许可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收运、处理。医疗废物、废紫外灯管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资质单位处置。废水处理系统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清掏污泥,清掏出的污泥经干化消毒处理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后,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院内暂存。

6.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设施工设备,高噪设备设置临时隔声围挡。运营期合理设备选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对主要产噪设备进行安装减震垫等进行减振降噪。

三、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规定标准、程序、时限实施竣工环保验收,禁止未验先投。

五、本次批复仅限《报告表》中确定的内容,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市**生态****执法大队负责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5年8月21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