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社〔2025〕3****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农办发〔2025〕6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基础上,特面向省内公开比选培训机构实施我县今年的培训任务。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育任务
通过比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分类培育高素质农民150人,其中:新型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专题班培育50人,粮油单产提升培育50人,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培育50人。
二、比选方式
比选采取培育机构提交申报资料、****水利局党组“三重一大”会议通过,确定培训机构。
三、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申报培训专业所需的培训资质;
2.已列入中华人民**国农业农村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培育单位库;
3.具备承担申报培训专业所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基地;
4.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有所申报培训专业所拥有的种植业、养殖业,重要农产品技能应用、新型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农村电商和无人机植保飞手培训等相关专业教师;
5.承担过农民教育培训、能完成学员招生组织,有丰富的农民教育培训经验、行之有效的农民教育管理模式和良好的后续跟踪服务能力;
6.****水利局对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管和检查验收,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分配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7.没有不良记录。未按期完成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下一年不再承担培育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育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育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育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四、报送材料
1.**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
2.****基地简介材料;
3.培育机构教育培训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证复印件;
4.培训专业培训所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基地现场图片展示;
5.培训师资的专业、职称情况一览表,培训教师专业和职称复印件, 培训师资包括种植业、养殖业,重要农产品技能应用、新型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农村电商和无人机植保飞手培训等
6.以前开展农民培训证明材料等。
五、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2025年8月18日—8月28日。
地点:****综合楼410室(联系人:张好 联系电话:191****9799)
附件:**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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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