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项目 | ****粮库建设项目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乐铭****公司 |
| 监测单位 | ******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 说明 | 根据《**省水士保持条例》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于2025年8月8日在**县主****粮库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已建成建设6栋标准粮仓、3个钢罩棚、1栋制氮机房/机械库/综合库、2栋综合楼建筑、1栋一站式服务楼、1栋地磅房等辅助生产设施、管理及生活设施。 本项目总投资2亿元,**工程费14702.01万元,项目资金由专项债券和各级财政资金统筹解决。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日期2023年7月~2024年12月。主体工程已于2023年7月初开工,项目场地平整于2023年8月初开工,已于2023年9月底完工。主体工程已于2023年10月初开工,已于2024年12月底完工。原水土保持方案批复中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3364.39m2,验收阶段实际总占地面积为53364.39㎡。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工程实施过程中,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的控制和减少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粮库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验收组建议,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应继续做好后续管护要求,加强对项目区雨季的检查,对裸露地表适时进行植被恢复,防止水土流失,加强排水沟及沉沙池的维护和清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项目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县**十五区人民大道83号 联系人:许庆乐 联系电话:134****5689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