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自然**听证规定》《****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听证规定,受****委托,****决定举行《**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办机构
****。
二、听证事项
对《**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5年9月下旬在****举行,具体会议时间和地点在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时确定。
四、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1.本县年满18周岁,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有关或者关注该项工作的公民80至10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
2.****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3至5人。
3.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根据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符合听证代表条件的人员,也可以报名申请作为听证旁听人。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现场和网上报名,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后)。现场报名地点:****政策法规科;网上报名请登录****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fmgt****619@163.****.。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17时30分。标书代写
六、听证会参会通知
****将于2025年9月2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网上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听证会举行3个工作日前将《**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等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71-****6059,传真:0871-****9619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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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