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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采购交易预告
(编号:****)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避免低价无序竞争,请各交易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参与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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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 | 商品类别 | 交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每次最小降价 幅度 (元/吨) |
每次最大降价 幅度 (元/吨) |
| A标段 | 动力煤 | **省**市 | 公路运输 | 含税价 | 6000 | 340 | 1 | 不限 |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竞卖减价幅度为1元/吨。
|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
硫分 (St, d) (%) |
| A标段 | 无烟煤 | 沫煤 | 4000 | 2.5 |
备注:无
****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生产企业。
2.报名时间:截止2025-08-23 12:3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1.保证金交纳标准:2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煤炭交易网
通过中国太****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 入金 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 出金 。
3. 保证金交纳、管理、解冻、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 ****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1.交易平台:中国**煤炭交易网(http://www.****.cn)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采购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6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6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 价格优先 的原则,以最低价自动成交。
A标段:2025-08-23 13:0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煤炭交易网进入 个人中心 查看 交易结果通知 。
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煤炭交易网签订煤炭交易合同。
(1)交货方式: 一票到厂,由卖方送至******公司。 (2)交货期限:A标段2025年8月23日-2025年8月31日完成兑现。 (3)履约率:成交企业在规定交货期限截止前完成合同约定数量或交煤余量不足合同量5%,即可视为全部履行。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2025-08-23至2025-08-31
1.该批次6000吨煤炭一次性加权结算。 2.煤炭经******公司检验,买卖双方对数量、质量验收确认并出具结算相关单据,卖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煤款。 3.支付方式:现汇支付。结算以元(人民币)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煤炭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相关票据。 4.结算单价、吨数、总金额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 数量以******公司到厂过磅计量为准。 2 质量以******公司到厂检验数据为准。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自动成交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合同价格=到厂含税综合价。一票结算,全部开具13%的煤款增值税发票。 到厂含税综合价=基准价格+质量调整价+数量调整价+其他因素调整价。 1、基准价格:线上竞购成交价。 2、质量调整价: 本批次煤炭质量加权平均考核。 (1)发热量指标以约定的 煤炭质量 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按照相应基准发热量进行计价。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计价。 ①低位发热量Qnet,ar 4000时,执行价按照成交价结算。 ②低位发热量3900 Qnet,ar<4000,执行价按照成交价-0.002元/1000千卡进行调整。 ③低位发热量3800 Qnet,ar<3900,执行价按照成交价-0.003元/1000千卡进行调整。 ④低位发热量3700 Qnet,ar<3800,执行价按照成交价-0.005元/1000千卡进行调整。 ⑤低位发热量3500 Qnet,ar<3700,执行价按照成交价-0.007元/1000千卡进行调整。 ⑥低位发热量3300 Qnet,ar<3500,执行价按照成交价-0.010元/1000千卡进行调整。 ⑦低位发热量3100 Qnet,ar<3300,执行价按照成交价-0.020元/1000千卡进行调整。 ⑧低位发热量Qnet,ar<3100,执行价按照成交价-0.040元/1000千卡进行调整。 (2)硫分指标以约定的 煤炭质量 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①St,d 2.5%时,价格不调整。 ②2.5%<St, d 3.5%时,硫分每增加0.01%,在成交价基础上下调0.3元/吨进行调整。 ③St,d>3.5%时,在成交价基础上下调50元/吨进行调整。
是否允许基价出价:是
委托企业:宋子文 152****3030
交易中心:智瑞 137****6681
高云飞 155****1117
****中心:郭静蕊
电话:0351-****967 185****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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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