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市**区梅村镇九华粮品有机产业园场地平整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
一、招标条件:
**市**区梅村镇九华粮品有机产业园场地平整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市**区梅村镇九华粮品有机产业园场地平整项目 已批准建设,本工程位于**市**区梅村镇,主要工程内容为土石方开挖、上车、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堆放、推平、压实,开挖结束后场地平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预算:(大写):伍拾捌万玖仟柒佰玖拾伍元整,(小写):589795元。
3.最高投标限价:(大写):伍拾柒万贰仟壹佰零壹元壹角伍分,(小写):572101.15 元。
4.工期:30 日历天。
5.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6.质量保证金: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承诺在开工时拟任建造师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管理岗位。
2. 本项目只接受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名单如下:
******公司;
****公司;
**市****公司。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须知: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08月23日至2025年08月31日,每日8:0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00时(**时间)。
2.报名地点:****;地址:**市长江中路金鼎大厦三楼304室。
3.投标人请于报名时间内将完整的报名资料加盖公章以一个PDF格式文档(文档命名方式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微信(微信号180****7076),联系人:方锦圆,联系方式:180****7076(如未及时加微信请在招标文件获取规定时间电话联系代理机构人员)。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省**市**区长江中路金鼎大厦3楼304室****开标室。标书代写
注:(1)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不需授权委托书)(每家投标单位限派一名)。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5.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1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6.开标地点:****开标室(**省**市**区长江中路金鼎大厦3楼304室)。标书代写
五、评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候选人。
2、出现两家及以上报价相同时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人民政府网(http://www.****.cn/)网站上发布。
注:请各受邀投标人关注以上官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部长 联系电话:153****8183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方锦圆 联系电话:180****7076